古代是如何懲罰強姦幼女罪的?
清人吳熾昌的筆記《客窗閒話》中收錄了一則“強姦幼女案”的故事:
“有七十餘歲老翁,愛鄰女幼慧,保抱提攜,勝於己出。父母知翁誠實,使女拜翁為義父,往來無間。”這女孩子才十歲,正是半懂事半不懂事的年紀。一日,女孩父母因為要到親戚家奔喪,將女兒託付給老翁看護,老翁於是過來家裏暫住。次日,父母歸來,見女兒走路姿勢不大對勁,便叫來問話。女兒的回話讓爹孃如雷轟頂:她被老翁姦污了,因下體痛疼,所以才行走不便。父母又怒又悲,將老翁告上衙門。
在古代,強姦幼女是一項大罪。縣官趕忙升堂。一問訊,得知詳情:當日,小姑娘因父母不在家,便到鄰舍聽大人閒談。聊天的都是些剛成婚的婦女,所談盡是“陰陽交合之事”。小姑娘聽了很是好奇,便回家“與義父同榻”,想與老翁試行雲雨。老翁開始還不敢幹這禽獸之事,説,“汝年幼稚,決不能成事。”小姑娘説,鄰家姐姐説這事兒“樂不可支也”,非要試試。老翁“久鰥,聞言心動”,便半推半就上馬拉弓,一試之下,小姑娘“疼極幾斃”,老翁怕出事,也不敢硬來,只是責怪小姑娘:“叫你不要試,你偏要,現在受傷了吧?你爸媽回來,千萬不可告訴他們,切記切記。”
根據審訊所得,這是一起情節離奇的強姦未遂案。那時候的官府,倒不敢迴護老翁,將責任推到不懂事的小姑娘身上,而是比較講求“情法兩得其平”,一方面,“先開導其父母,為此女留名節地步,將來擇配,不至為人所棄”;另一方面,按律作出判決:強姦幼女已成者,當斬;老翁“因喊即止”,屬強姦未遂,“依強姦十二歲以下幼女未成例,改發煙瘴充軍。即年逾七十,不準收贖”。
清代的刑律規定了“強姦幼女罪”:強姦十二歲以下幼女致死,或將十歲以下幼女誘姦者,判斬刑;強姦十二歲以下幼女幼童未遂,發配遠邊為奴。清律“強姦幼女罪”的立法淵源來自南宋的《慶元條法事類》。宋代之前,法律對強姦罪的處罰並不嚴厲,比如唐代,《唐律疏議》規定:“和姦(通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兩年”;“強者各加一等”。對強姦罪的懲罰只是在“通姦罪”刑罰的基礎上“各加一等”而已。大概也因為此,唐人的男女關係很是混亂,以致有“髒唐”之説。宋人加大了對強姦罪的懲罰力度,北宋時,對強姦有夫之婦者,“決殺”。南宋制訂的《慶元條法事類》,在“諸色犯奸”條目下規定:“諸強姦者,(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里,配遠惡州;未成,配五百里;折傷者,絞。”
這條在立法史上具有開創性的法條,這裏不妨略加解讀一番。顯而易見,宋律對強姦罪的處罰已經很嚴厲了:“流三千里,配遠惡州”;如果對被侵犯婦女的身體造成損傷(宋代法律術語叫“折傷”),則判處絞刑;就算強姦未遂(宋代法律術語叫“未成”),也要刺配五百里。應該説,這一立法顯示了宋人更加註重對女性的法律保護。另外,按宋朝的法律倫理,婦女被強暴時奮起反抗、殺死施暴者,是免罪的。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昌州有個叫何任的婦人,“夫死已經十年,守志不嫁”,一次亡夫的兄弟盧化鄰竟來逼奸,“阿任倉卒之間,無可逃免”,殺了盧化鄰。因為出了人命,便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最後,皇帝下詔宣佈阿任無罪,並表彰了她,“支賜絹五十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慶元條法事類》創造性地確立了“強姦幼女罪”:姦污“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意思是説,對十歲以下的幼女進行性侵犯,即使幼女同意或主動,也等同於強姦罪(宋代法律術語叫“雖和也同”)。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針對“強姦幼女罪”的立法懲罰。這一立法背後的法理,跟現代社會保護未成年人的道理並無不同: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發育健全,不具備獨立的法律人格,因此,她們的意願並不構成否定強姦的要件。根據這樣的法理,所謂“和姦幼女”、“嫖宿幼女”之類的罪名是立不住腳的。
宋朝諸多優良的司法制度,比如“鞫讞分司”制(事實審與法律審分離)、“翻異別勘”制(犯人翻供就必須更換法官或法庭重審),“司法考試”等等,在宋亡之後都煙消雲散了,所幸“強姦幼女罪”的立法還是為後來的元、明、清所繼承,明朝還將“幼女”的法定年齡提高到十二歲,換言之,跟十二歲以下的幼女發生關係,即構成強姦罪。
自宋之後,強姦幼女都是極嚴重的罪行,朝廷也不敢等閒對付。清道光年間,直隸文安縣發生了一起強姦十一歲幼女未遂案,因為知縣未將嫌犯及時監禁,“延至二十餘日”,便受到彈劾,皇帝下詔要求調查該知縣是否“有聽囑受賄及意圖消弭情事”。回到《客窗閒話》記載的那宗強姦幼女案,曾有人替那老翁求情:“這老頭畢竟是被小姑娘所誘,與一般老光棍立意誘姦者大相徑庭,有法挽回乎?”官府答道:“奸幼女者,雖和同強,法無可貸。”
這便是古人對待強姦幼女罪行的態度。
相關文章
-
羞辱!古代懲罰通姦女子刑罰 當眾脱光受杖
古代用來處罰女性罪犯的刑罰可以説是數不勝數!除了那些典型的酷刑以外,其他多是極盡羞辱之事。例如,將被抓通姦的女子不但公開示眾而且要裸身進行凌辱。俗語説,人要臉樹要皮,這麼一鬧,不少女子無法忍受,直接撞壁而死的不計其 -
揭祕古代女子犯了罪為什麼懲罰如此之重?
在古代其實一開始沒有監獄之説的,一開始就是在地上畫一個圈子,讓人在裏面不得出來,一直待夠多少天就可以出來了,而且這種牢房也沒有男女之分,説白了這還不能算監獄。真正有監獄這個概念如果追溯起來應該是商朝時期,最早的記 -
揭開古代懲罰通姦女子刑罰 公開裸身凌辱
古代用來處罰女性罪犯的刑罰可以説是數不勝數!除了那些典型的酷刑以外,其他多是極盡羞辱之事。例如,將被抓通姦的女子不但公開示眾而且要裸身進行凌辱。俗語説,人要臉樹要皮,這麼一鬧,不少女子無法忍受,直接撞壁而死的不計其 -
古代女子15歲不嫁就要坐牢嗎?古代如何懲罰剩女
古代嚴懲"剩男剩女":女子15歲不嫁 家人坐牢近年來,隨着單身男女日漸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節”越來越受到關注。其實,對於解決單身婚齡男女的婚姻問題,在古代也是相當重視的。如果適齡男女都不急着結婚生子,整個社會 -
揭祕古代懲罰女性犯罪的方法 極盡羞辱
在古代,處罰女性犯罪的刑罰數不勝數!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罰則是極盡羞辱之能事。俗話説,人要臉樹要皮,經此一鬧,不少婦女不堪忍受,直接撞壁而死。其羞辱程度之深,可以想象!兩百多年前,乾隆皇帝過大壽的時候,英國喬治國王派 -
揭祕古代歷史上的官員通姦之罪:是大罪要重罰
通姦,乃已婚人士與婚外異性長期保持非法性關係的行為。話説在當今中國如此開放的社會,“通姦”一詞即使在民間也較少使用,一是該詞太過不堪入耳;二是人們對婚外情普遍持寬容態度;三是在法律上早已將通姦罪取消。但就是這 -
揭祕古代懲罰剩女之法 竟然強行婚配?
近年來,隨着單身男女日漸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節”越來越受到關注。其實,對於解決單身婚齡男女的婚姻問題,在古代也是相當重視的。如果適齡男女都不急着結婚生子,整個社會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古代人 -
女子15歲不嫁就要坐牢嗎?古代如何懲罰剩女
近年來,隨着單身男女日漸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節”越來越受到關注。其實,對於解決單身婚齡男女的婚姻問題,在古代也是相當重視的。如果適齡男女都不急着結婚生子,整個社會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古代人 -
中國古代科舉如何懲罰作弊?輕者罰款重者充軍
核“應試生儒舉人監生,但有懷挾文字、銀兩,並越舍與人換寫文字者,俱問發充吏,三考滿日為民;若系官吏,就發為民。”這段明史史料便記載了明代嚴懲作弊者的法規,輕者罰款,重者還要坐牢房、發配到邊疆充軍,若是官吏還要貶為庶民 -
古代各朝如何懲罰剩男剩女?竟追究父母責任
近年來,隨着單身男女日漸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節”越來越受到關注。現在世界各地對於解決單身男女的問題都出台了許多利民政策,也有些公司的年終福利便是為公司的未婚男女辦活動來活躍男女員工的氛圍,也受到一些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