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常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

一般來説,領結婚證是不需要婚檢的。按《婚姻法》條例,在你們雙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辦理均可。以現在的婚姻登記辦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個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