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的定義

指地殼上升地區經受河流切割而成,一般指高度較大,坡度較陡的高地。自上而下分為山頂山坡和山麓三部分。

山的定義

按高度可分為高山中山和低山,一般認為“高山”指山嶽主峯的相對高度超過1000米,“中山”指其主峯相對高度在350米至1000米。

“低山”指主峯相對高度在150米至350米,如主峯相對高度低於150米,就難於形成山嶽景觀,只能稱為丘陵崗地了;按成因可分為構造山 侵蝕山和堆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