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

屬於人民。《憲法》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衞祖國,保衞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建設,增強國防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人民軍隊,是中國武裝力量的主體。人民解放軍由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