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和宣政院的區別

1、存在時間不同:理藩院存在於清朝,宣政院存在於元朝。

理藩院和宣政院的區別

2、功能不同:理藩院是清朝統治新疆、回部、西藏等少數民族的最高權力機構,也管轄部分外交事務。宣政院是掌管全國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區的軍務事務機構。

3、機構設置不同:理藩院設六司,分掌爵祿、朝貢、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賦税、驛站、貿易、宗教等政令。宣政院下設同知、副使、參議金院各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