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成立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在美國成立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條件:一位以上的公司董事及股東(無國際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或護照)。

2、名稱選擇:公司名稱沒有任何限制,只要查冊沒有重名即可;註冊時請附上兩個或以上的公司名稱,以免因每選擇無法使用時而延誤。公司成立前,公司名稱可獲名費預留半年。

3、註冊資本:不同的洲,註冊資本不一樣,一般為50000美金(詳細請參考各洲的註冊地址),不需要驗資及到位。在註冊公司時,需要説明公司成立時發行的股票數額。通常公司初始發行的股票數額為3000-50000股。可以在公司成立後任何時候增加貴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

3、股份分配:申請註冊美國公司每個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

4、註冊地址:規定要有當地的註冊地址。

公司和個人的銀行賬户一定要分開,以實現公司和個人財務在法律意義上的隔離,從而保護個人財務免受公司債務的牽連。大部分州都要求公司有一個法定代理人,它可以代表公司接收州政府的信函和通知,一般包括税收表格和訴訟通知。

法定代理人可以是自己或親戚朋友,只要代理人在公司註冊所在州有物理地址,即詳細的街道地址就可以,一般政府不接受POBox地址。法定代理人的信息是公開的,如果選擇用私人的住址作為法定代理人地址,那麼就意味着私人的住址將被公開,這樣可能會涉及到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