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水上救護分為

一般水上救護分為

一般水上救護分為自我救護、間接救護、直接救護。

1、自我救護:在水中自我採取的措施。

2、間接救護:指投擲救生圈、救生衣、木板等救生器材進行救護。

3、直接救護:是在沒有救護器材或溺者已處於昏迷狀態時直接由人員救護。

不熟悉水性誤入水者,可進行自救。首先,落水後不要心慌意亂,應保持頭腦清醒。方法是採取仰面位,頭頂向後,口向上方,則口鼻可露出水面,此時就能進行呼吸。呼氣宜淺,吸氣宜深,則能使身體浮於水面,以待他人搶救。不可將手上舉或掙扎,舉手反而易使人下沉。

救護者應鎮靜,儘可能脱去衣褲,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淹溺者附近。對筋疲力盡的淹溺者,救護者可從頭部接近。對神志清醒的淹溺者,救護者應從背後接近,用一隻手從背後抱住淹溺者的頭頸,另一隻手抓住淹溺者的手臂遊向岸邊。如救護者游泳技術不熟練,則最好攜帶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進行救護,或投下繩索、竹竿等,使淹溺者握住再拖帶上岸。

若在暖淺水中發現無意識的淹溺者,不要試圖將他移出,因盲目移出反而會加重傷情。若其有呼吸,使其保持面部朝上的姿勢,支持其背部而穩定頭及頸部。若水太深、太冷或有潮流,或需進行CPR,則將其從水中移出,以防止進一步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