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翻建如何申請

農村房屋翻建如何申請

1、帶上身份證、土地證或者房產證向所在村委會提交申請,並填寫房屋翻建審批表。

2、當地村委會審批同意之後,會有相關辦事人員帶着審批文件去鄉鎮建房辦公室申請審查。

3、鄉鎮政府接到審批文件之後,審查符合條件,審批通過後。再上報到市縣規劃部門審批。

4、當市縣規劃部門接到審批文件之後,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且還會有工作人員實地考察,丈量宅基地大小,建房位置等等工作。只有審批通過之後,市縣規劃部門就會給申請翻建的農民朋友發建設許可證。只有有了建設許可證之後才能開始建房,建完房之後才能申請房產證,合法合規的。

農村宅基地並非人人都有使用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原則上來説,宅基地的主體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城裏人是不能獲得宅基地的。

由於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如果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城裏人通過繼承等方式合法擁有了農村房屋,那隻能使用房屋至房屋倒塌為止,而不能對房屋進行翻建、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