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是哪一年

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是哪一年

1997年7月1日零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中國政府開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燈火輝煌,舉世矚目的中英兩國政府香港政權交接儀式在這裏的五樓大會堂隆重舉行。江澤民説,香港迴歸後,將繼續保持自由港的地位,繼續發揮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作用,繼續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發展經濟文化關係。所有國家和地區在香港的正當經濟利益將受到法律保護。他希望世界上一切在香港有投資與貿易利益的國家和地區,繼續為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作出努力。

《中英聯合聲明》內,中英雙方對香港主權移交都作出不同的描述。文件指中國政府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另一條文就指英國政府於同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中英兩國是以不同用語描述香港主權移交一事。依中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歷來強調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在鴉片戰爭後被英國佔領的。而香港政府近年也跟隨官方的説法,官員在公開場合也一直指香港是迴歸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