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車險最新規定

2020年車險最新規定

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車險改革由此啟動。《通知》針對前段時間商業車險“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熱點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通知》明確了保險金額的確定方式,即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應當按照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保險公司應當與投保人協商約定保險金額。《通知》還規定,因第三者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公司不得通過放棄代位求償權的方式拒絕履行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