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

商鋪租賃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

1、經過協商,對方同意解除合同。

2、合同中約定了解除條件,且條件成就。

3、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比如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方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着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係。投資的客户無需買斷商鋪產權,只需簽訂一定時間的租賃合同,並交納一定的押金作為履約保證;如在租賃期限內允許轉租,投資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轉租權、收益權。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