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認為是我逼迫老公養家

我是個30歲的女人,因為出來闖社會已經十幾年,所以個性特別獨立,內心也特別堅強。

婆婆認為是我逼迫老公養家

2007年我和老公結婚,2008年生了個大胖兒子。剛結婚我便有了小孩,於是我邊上班邊操持着家務。孩子出生後,一家人都忙碌起來,我們的婆媳關係開始麻煩不斷,我和婆婆時不時的因為孩子而產生分歧。公婆家是平房,婆婆説冬天太冷,怕感冒,就別洗澡了!我説不能因為怕感冒就不給孩子洗澡呀!最後還是依她,一個冬天差不多每月洗一次澡。

對於尿不濕的問題我也是一直都不贊同。孩子現在都一歲半了,還經常帶個尿不濕到處跑。誰見我誰都説,怎麼孩子這麼大了,還用尿不濕呀?男孩用多了尿不濕會影響生育的。婆婆還總説:這能帶幾年啊,不就這兩年嘛!”

當然,這些我都聽她的,為了家庭和睦,我都忍了。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吵架原因又慢慢擴大到家裏的其它事情上了。記得最初的一次小吵起因是經濟適用房。自從和老公結婚沒多久,我們就去申請北京的經濟適用房,得知我們夠條件,我還滿心歡喜回來和她説,以後我們也可以住上自己的房子了。萬沒想到她一盆冷水給我澆了下來,坐在牀上指着我説:“我兒子的房子夠了,以後住不了的住。你別買了房子以後,供不起了,逼着我兒子給你掙,掙不來還瞧不起他!”

當然這僅是一次小吵,我沒和她正面衝突。真正的一次正面衝突是在一天早上,家裏只有我和婆婆和孩子。婆婆總和我老調重談説:“錢掙多少是夠呀!人平安就行了!我嫌她觀念太覺舊,就頂了幾句:“那現在也不夠花呀!要養車,要養孩子,我們倆又都在上學(續本),平時上班還要吃吃喝喝。到現在想給自己買個商業大病險,我都沒錢!”她一聽這個又急了,那命都沒了,還掙什麼呀?我兒子夠用了,我能給他剩下。”我説:“那就別讓你兒子上班了,你養着吧!行,我養着”“那我也不上了,你都養着吧!”“行,我都養着!我兒子晚上2點鐘才回來,你在熱乎乎的被窩裏睡大覺……”

我實在是聽不下去了!就抱着孩子出去了。當時外面有點下小雨,當天孩子就有點感冒了。沒過幾天又發燒38。5度,他奶奶總説老人帶孩子有經驗,別把醫院當孃家,怕惹她不高興,我也就沒敢帶孩子去醫院,結果那天晚上,孩子就燒到了40度,驚厥。看見我心愛的寶貝口吐白沫,兩眼上翻,我心如刀割。好在後來寶貝被搶救過來了,不然我一定會瘋的!

昨天孩子又拉肚子了,以前也拉過,但他爺爺奶奶都説是泄火呢,是好事,我沒經驗,不知道拉過了5泡屎之後就得上醫院補水,中午時她只説要不去醫院吧,我想着孩子沒發燒!就先在家裏吃些治療的藥吧!到了晚上8點鐘時,孩子還在拉,他爺爺説去醫院吧,我説行,那就去吧!他奶奶在旁邊又吼了起來:白天讓你去,你不去,現在去,今天晚上又熬我一宿,我又沒覺睡;我説:這也不是我要去的,是我爸要去的呀!她説:那就別去,別有什麼事都往我們身上推……”

我又聽不下去了,就出去了,在外面轉了一個多小時,我現在真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過去的2年,我週末在家休息甚至比上班還累,我會盡可能地多幹家務讓婆婆歇歇,洗衣服、做飯、收拾屋子、買菜,一忙就是2天。平時要是逛個街,腿溜斷了,也得給她買點東西,就想哄她開開心!平時一下班就着急往家趕,到家就進廚房,也想着讓她吃上口現成的!如果説我這樣的媳婦她還不知足,我真不知道還要怎樣做了。現在時常想到要離婚,但又捨不得孩子,因為我是外地人,無固定住所,如果離婚孩子一定不會判給我的!請各位告訴我,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