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媽媽竟希望兒子交兩個女朋友

我和我男朋友的感情非常好,並且在一起也幾年了,讀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因為我父母極力反對我們在一起,在我大學快畢業的時候我父母就希望我能離男朋友遠點,不在成都上班,所以我到了深圳。

男友媽媽竟希望兒子交兩個女朋友

但是到深圳不到一個月,我發現自己懷孕了,也不可能要啊那時候。我選擇了到醫院做了人流,其實我男朋友還是很愛我的,我也沒想過要分手,就想慢慢做我父母的工作,他父母還是反對我們在一起的。但是在我人流的時候,他父母覺得我們在一起的可能性不大,就逼我男朋友在找一女的,同時先處着,如果我不同意還有一個替補的,並且剛好那時我男朋友身邊就有一個喜歡他的女孩,所以他就同意他媽的意見,兩個人就在一起了,雖然他不喜歡那女孩。並且還在一起過年,同吃同住10天左右,對這些我都不知情。

過了年大概3.4個月,我不管我們的意見堅持回到了我男朋友的身邊,我男朋友知道我要回來的時候就和那女的斷絕了關係。但是從他弟弟的嘴裏我知道他們之間的事情我很傷心。可他媽媽就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自己身上,説都是她的錯,因為我男朋友一直還是很愛我,並且和那女孩什麼都沒發生,我也從那女孩身上證實了,所以我選擇了原諒了他,她還有一個小兒子,今年才21歲,她都催她小兒子今年必須交一個女朋友過年帶回家,也教他小兒子同時交兩個。

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他爸媽,他們總愛管我和他兒子的一些事情,並且什麼都要按照他們的意思辦,我男朋友又是一個很孝順的人,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