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罪不至死的士兵!是李宗仁一生最後悔的事

相比於奸詐詭譎的蔣介石,桂系軍閥頭子李宗仁人如其名,要憨厚仁德得多。但李宗仁也有奸詐詭譎的時候。

槍殺罪不至死的士兵!是李宗仁一生最後悔的事

剛出道不久,李宗仁帶着一支兩千多人的隊伍。那時,軍閥混戰,民不聊生,廣西又是中國最窮、最落後的地方,所以隊伍很不好帶,經常有士兵搶奪老百姓的財物。

李宗仁是個讀書人,他明白紀律就是一支部隊的生命,所以跟士兵約法三章:第一,説話客氣,禮貌待人;第二,不拿老百姓一針一線;第三,不準私自上街,一切行動聽指揮。

一天晚上,部隊駐紮在一個寺廟裏。李宗仁剛端起飯碗,巡邏隊隊長就急匆匆地跑過來報告,説一個士兵和一名婦女在街上吵了起來。那婦女説她的衣服被偷了,剛好在街上碰見那個士兵拿着一個包袱,那婦女懷疑她丟失的衣服就在那個包袱裏,強烈要求打開包袱查看。那個士兵當然不同意,兩人便你推我搡,爭執不下。巡邏隊發現這一情況後,命令那個士兵打開包袱讓那婦女查看。結果包袱打開了,那婦女卻又不敢確認,兩人吵鬧不休。為了息事寧人,巡邏隊便把那個士兵給關了起來。

李宗仁剛宣佈了“三大紀律”,就發生了這種事情,他覺得茲事體大,需要慎重處理,就親自找到那個士兵,問他包袱裏有什麼東西,是不是偷人家衣服了。那個士兵信誓旦旦地説沒有,他説包袱裏總共有三件衣服,兩件軍裝,還有一件是在大街上撿來的破衣服,想用來擦槍的。

李宗仁看他不像説謊,卻不動聲色地追問:

“你説是你撿的,有人能給你證明嗎?”部隊出台的“三大紀律”之一就是不許私自上街,這個士兵自知理虧,就低頭不語。

李宗仁突然聲色俱厲,大怒道:“你明知故犯,知道是什麼下場嗎?”那個士兵見他發火,兩腿一軟,跪在地上,哀求説:“我知道錯了,下次絕對不敢了。我就住在您的鄰村,看在同鄉的分兒上,您就饒了我吧。”

面對那個士兵的苦苦哀求,李宗仁卻沒有絲毫要放過他的意思,聲稱必須嚴辦。接着,他下令集合隊伍,然後開始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説:“我們當兵是為了報效國家,造福老百姓……”之後,他下令將那個士兵就地槍決。

事情做到這步,李宗仁還不肯罷休,他指着那個士兵的屍體説:“這就是違反軍紀的下場!”兩千人頓時鴉雀無聲,無不被李宗仁的鐵面無私給震懾住了。

事後,參謀長對李宗仁説,經調查,那件破衣服的確是那個士兵在大街上撿的。李宗仁聽後,一言不發。

幾十年後,已經位極人臣的李宗仁在自己的回憶錄中這樣寫道:

“我這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那個士兵……我當然知道,就算有罪,他也罪不至死。可當他説是我的老鄉時,我卻突然動了殺機。殺一個老鄉,不正可以樹立自己的威信嗎?我一生最討厭權術,最反感玩弄權術的人,可那次卻用權術害了一個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