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奉官”有着怎樣的來歷 與明憲宗朱見深有關嗎

天順八年(1464年)二月,即位不到一月的朱見深下了一道詔令,授予一位名叫姚旺的工人為文思院副使。《明史》對此的簡要記載是:“二月庚子,始以內批授官。”這便是“傳奉官”之始。“傳奉官”是當時人們稱呼那些不經吏部,不經選拔、廷推和部議等選官過程,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員。很明顯,這違反了正常的手續,卻只是為了滿足皇帝或者後宮中某個妃嬪或宦官的願望。這一舉措對制度的破壞,帶來了三個後果:

“傳奉官”有着怎樣的來歷 與明憲宗朱見深有關嗎

第一,從此,皇帝視官爵為私物。只要皇帝喜歡,他可以隨意地任用官員,從而破壞皇帝與官僚士大夫之間的平衡。憲宗自己,也往往一傳旨就授官百數十人。對於士大夫們來説,官爵原是“天下公器”,皇帝這樣的行為,無疑將官爵變成了“人主私器”。第二,傳奉官既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也就説明其中大部分人是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官職的。對於一個文官政府來説,混雜着一大批出身於軍人、僧道、工匠、畫士、醫官的官員,政府的文化認同性必然產生問題,政府運作中的衝突必然加劇。而傳奉官中多數是一些佞幸之人,靠着結交宦官或者行賄的手段取得一官半職,他們的在職也就大大地敗壞了吏治。

第三,既然傳奉官由宮中旨意直接傳授,而又不需要經過吏部覆核,因此,掌握宮中大權的嬪妃及太監就可以借皇帝之名,大行私利,賣官鬻爵。據説,樑芳取中旨授官,累計達1000人。傳奉官的泛濫,引起了許多官員的不滿。成化十九年(1483年),御史張稷上疏,談及傳奉官給朝政帶來的混亂。

張稷説,自有傳奉官後,文官中竟有一字不識的,武官中竟有從來沒拿過弓箭的,自古以來,有這樣的政治嗎?因此,官員們紛紛請求淘汰傳奉官員。憲宗雖然有時也偶爾淘汰一些傳奉官,但是總體上是傳授的要比淘汰的多。這種情形,直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孝宗即位後大力裁汰宂官,才得到一些改變。

但是,好景不長。孝宗後來與他的父親一樣,也喜歡通過內旨授官,在弘治十二年(1499年)曾一次傳奉匠官張廣寧等120人,再傳少卿李綸等180餘人。由憲宗創造的傳奉官本是一個對制度的破壞,也許由於能滿足歷代皇帝任用私人的願望,竟成了制度了!“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憲宗一定是想:“既然都是我的臣民,大家機會均等,我説了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