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坑殺降卒事件 六項證據證明可能是虛構

俗話説,擒賊擒王。通常的做法是殺將領而收編軍卒。可是司馬遷卻説項羽反其道而行之,坑殺二十萬秦軍而封賞章邯、司馬欣,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項羽坑殺降卒事件 六項證據證明可能是虛構

司馬遷在《史記•項羽本紀》中這樣描述整個事件:諸侯軍的官兵以前曾經被徵徭役,路過秦地時,曾被秦地的官兵欺辱,等到秦軍投降之後,諸侯軍的官兵就藉着勝利的威勢,像對待奴隸一樣地使喚他們,隨意侮辱。秦軍官兵很多人私下議論:

“章將軍騙我們投降了諸侯軍,如果能入關滅秦,倒是很好;如果不能,諸侯軍俘虜我們退回關東,秦朝廷必定會把我們父母妻兒全部殺掉。”

諸侯軍將領們暗地訪知秦軍官兵的這些議論,就報告了項羽。項羽召集黥布、蒲將軍商議道:

“秦軍官兵人數仍很多,他們內心裏還不服,如果到了關中不聽指揮,事情就危險了,不如把他們殺掉,只帶章邯、長史司馬欣、都尉董翳進入秦地。”

於是楚軍在一個晚上對秦降卒發起突然攻擊,將其二十餘萬人擊殺坑埋在新安城南。

項羽真的坑殺了秦軍降卒20萬嗎?

這件事情,只有司馬遷在《史記》有記載,再無前朝其他人證物證可以佐證。雖然兩千多年來,史學家對此事多有懷疑,但是苦於想要推翻也缺乏證據,似乎是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了。

然而,假的東西必然會有破綻。

如果根據“程步讀史原則”對項羽坑殺秦卒這件事情的人物、事件、時間、地點綜合起來仔細分析,便會發現許多疑點,這些疑點足以否定坑殺20萬秦軍的真實性。

(1)人物身份有破綻

從《史記•項羽本紀》記載的內容看,事情的起因是秦軍降卒擔心不能滅秦,而被諸侯軍虜向東方,其父母子女會被秦國朝廷殺死(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司馬遷編出這段對話,表面上看很有道理。秦降卒也願意參加亡秦戰爭,只是擔心不能勝利,最後被諸侯軍虜向東方,從此背井離鄉,而親人又在秦國故地而被殺害。

可是,司馬遷忘記了一個歷史事實:章邯率領的秦軍,是由修驪山的民工、戰俘和部分士兵組成的,而其中的民工和戰俘,來自齊楚燕韓趙魏各地,並不都是秦國人。身為楚國人的劉邦,就曾帶領當地的民工,在咸陽和驪山服過徭役。項羽的部將楚國人黥布,也曾在驪山幹活。所以,大多數章邯的部卒,並不擔心回到東方。許多人可能還厭倦了戰亂,對能夠迴歸故里正求之不得。

章邯的20萬降卒因此而叛亂,沒有道理。

項羽因此擔心章邯的降卒到達秦國後叛亂,也不合情理。

降卒的籍貫不支持坑殺20萬之説。

(2)時間上有矛盾

有兩個時間都不支持項羽對秦軍反叛的擔心。

第一個時間是會盟3個月。

《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坑殺20萬降卒,是與章邯會盟3個月之後。如果説項羽擔心秦軍人多勢眾,不服領導,要下手也應該在會盟的最初階段。而3個月的時間過去了,項羽沒有意見。秦軍已經很好地完成了開路先鋒的作用,已經帶領諸侯軍向西推進了 500公里,馬上就要接近秦國向東的重要關隘函谷關,項羽卻突然大開殺戒,不合情理。

第二個時間是劉邦佔領咸陽1個月。

根據《史記•秦楚之際月表》記載,項羽坑殺降卒是在漢元年的十一月,而一個月前,劉邦已經滅亡秦帝國,秦王子嬰已經在咸陽向劉邦投降。

秦帝國滅亡這樣大的事情發生了,沿途的郡縣,不管是仍被秦帝國的官吏掌握,還是已被造反軍佔領,對此不可能一無所知。何況劉邦這時已經得知項羽馬上就要入關,已經派部將把守函谷關予以阻止。這個時候,章邯降卒怎麼還會擔心亡秦戰爭不能取勝?這個時候,降卒再反叛毫無意義,而項羽再擔心降卒進入秦國境內發生叛亂而不好控制也沒有道理。

時間上的矛盾也不支持坑殺20萬降卒説。

(3)諸侯軍前後人數無變化不支持坑殺20萬

《史記•秦楚之際月表》記載:秦二世三年九月,項羽將諸侯兵四十餘萬,行略地,西至於河南。

這裏明確説諸侯軍從安陽出發時是40餘萬。既然章邯已與項羽會盟,項羽又封章邯為雍王,章邯也就已經是諸侯了,章邯的秦軍也應該算作諸侯軍了。也就是説,項羽統率的40餘萬人中,包括章邯的20萬。這樣的結論也符合鉅鹿之戰前後的兵力狀況(關於鉅鹿之戰的兵力狀況請參見《真項羽》。

如果項羽將章邯的秦軍20萬全部坑殺了,那他到達咸陽時的總兵力應該只有20萬,而不應該是40萬。可《史記》明確記載,項羽的諸侯軍在到達咸陽時是40萬,因而也就否定了坑殺20萬説。

(4)兵力對比難以實施

退一步講,我們就認作項羽西進時的40萬兵力不包括章邯的20萬。以項羽的諸侯軍40萬,不可能完成坑殺章邯軍20萬的任務。理由很簡單:這20 萬秦軍並不是戰俘赤手空拳一盤散沙,它是整建制的軍隊。從最高指揮官司馬欣,到各級將校都尉,編制齊全,戰鬥羣體沒有被改造和打亂,具有完整的戰鬥力。

相反,項羽的40萬人馬,除了屢次敗給章邯的本部人馬之外,其他諸侯軍都缺乏戰鬥力,且各懷私心又缺乏統一指揮。以這樣的一支烏合之眾,怎麼可能在一夜間消滅20萬之眾的一支軍隊?南京大屠殺日軍用炮火、槍支和刺刀屠殺手無寸鐵的南京百姓30萬人,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

而如果照《項羽本紀》寫的那樣,項羽僅僅是召集黥布和蒲將軍商議,讓他們來實施攻擊。以他們二人率領的幾萬人馬要想攻擊司馬欣統帥的20萬秦軍,那無疑是找死。

即使是夜間偷襲,畢竟兵力差距太大,在沒有機槍大炮的情況下,黥布和蒲將軍不可能取得勝利。

(5)地域差異難以實施

幾十萬大軍的行軍,不同於幾個人排隊走路。6個人排隊走路,走在後面的4個人謀劃好了,一聲呼嘯向前面兩個人發起進攻,將其撲倒制服,那是有可能的。

但是,60萬人的行軍,尤其是60萬的軍隊在隨時可能有戰事的情況下行軍,不可能緊蹙一團,首尾相見。60萬大軍向咸陽推進,人馬輜重,戰車糧草,那是一個很漫長的隊伍。很可能前軍先鋒已經抵達新安城,而中軍還在80公里以外的洛陽,後衞又拖後50公里,尚在滎陽,甚至可能還在安陽沒動地方。把這樣一個龐大的軍隊描述成如同小孩兒打架一樣,有點無知。

項羽想要消滅20萬秦軍,幾乎就等於要策劃一次重大的戰役。首先要停止秦軍的推進,然後要把拖後的40萬大軍分散開來,神不知鬼不覺地在10多天的時間裏調動到秦軍的兩側,然後實施包圍,最後再選擇一個時間突然發起進攻。

這個軍事行動的規模,差不多可以和兩千多年以後的淮海戰役相媲美了。

淮海戰役在有機槍、大炮的情況下,打了三個月才解決戰鬥。項羽全部殺死20萬秦軍,打算用多長時間?5天?10天?還是一個月?這還必須做好被突圍,自己大營反被包抄的準備。

而反過來考慮,秦軍不可能不注意自己周圍的變化,對突然從兩翼急速追上的諸侯軍不可能毫無警覺,遇到攻擊時,活命的本能不可能不拼死抵抗,對於自己佔有的局部兵力的絕對優勢,不可能不加以利用。

無論如何,誰想出來坑殺20萬秦軍,那是無事生非自尋死路。

(6)章邯不可能無動於衷

亂世生存的本錢是實力。章邯之所以能夠在背叛秦帝國後被造反軍封王,就是因為手裏有20萬大軍。項羽對20萬秦軍發起毀滅性的進攻,不管出發點如何,結果如何,在章邯眼裏那就是要自己的命。誰能保證自己的活命家底被項羽消滅後,自己不會像狗一樣被造反軍殺死?即使章邯被項羽説服,相信項羽不會殺完秦軍殺自己。可是沒有了實力,將來如何在諸侯割據的世道生存?更何況在這方面項羽惡名在外。先殺信任他的會籍郡守殷通,後殺自家上將軍宋義。所以,章邯一定不會同意項羽殺秦軍,也一定會拼死反抗。即使無能為力不得不屈從,也不會在後來的楚漢戰爭中對項羽死心塌地。

章邯後來表現出的軍事實力和對項羽的態度,也不支持坑殺秦軍20萬説:項羽大封諸侯之後,章邯的兵力經過了其他兩位秦將的分拆後,仍然具有很強的實力。司馬欣和董翳分別拉走了自己的隊伍,可能還有許多士兵逃回了故鄉,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章邯帶領剩下的人馬,在劉邦漢國的腹地與漢軍主力激戰,總共堅持了10個月。在劉邦和項羽的對抗中,章邯也始終支持項羽。最後戰敗自殺也沒有背叛項羽。

依據上述諸多理由,我們完全可以否定司馬遷關於項羽坑殺秦軍20萬的描述。

有歷史學家認為,坑殺秦軍20萬,是司馬遷為褒揚漢朝政權而杜撰的,也是為了漢代獨尊儒術的理論宣傳的需要。《史記》中通篇都貫穿着這樣的理論邏輯:失敗者一定殘暴,勝利者一定仁義。可是説項羽殘暴,缺乏證據。僅僅説他屠城似乎難以服眾。因為劉邦也屠城,而且次數和項羽相等。於是,再給他加上一條,殺俘虜,而且一殺就是20萬,如此一來,項羽在讀者和後人的眼中,便真正的殘暴無疑了。所以他的失敗,也就吻合了儒家學説了。

那麼,新安城下究竟有沒有發生針對秦軍的軍事行動?

如果願意相信司馬遷的文字,我們只能做出這樣的推斷:在新安城下,諸侯軍可能發生了局部的內訌。參與方有章邯的秦軍,原因可能是互相間的積怨、厭戰,或者是得知咸陽已破,秦國已亡,不願再向西進,而要脱離大軍轉道去割地為王。而項羽採取的辦法是命令黥布向內訌的秦軍一方發起進攻,將其消滅。被消滅的秦軍人數或為數百人,多則上千人,僅此而已。而項羽的這一軍事行動,立刻在諸侯軍內部引起了恐懼和騷動。消息傳到反對項羽人的耳朵裏,為了宣揚項羽的無道,這一平定內訌的軍事行動,被演繹成對整個章邯軍的坑殺。

實際情況與宣傳相反,章邯始終得到項羽的信任,大部分秦軍仍然歸章邯統領。項羽大封諸侯之後,章邯帶領這支軍事力量的三分之一兵力,給後來劉邦東進造成了很大的麻煩。以至於劉邦從南鄭東進攻打咸陽時,遭到了章邯軍的有力阻擊。章邯首先在陳倉與劉邦大戰,後在好畤又與劉邦再戰,最後退守廢丘。從漢元年8月,一直堅守到第二年的6月。10個月後,終因兵盡糧絕,漢軍又水淹廢丘,章邯的這支三分之一的秦軍才最終被擊敗。廢丘城破,章邯自殺身亡。

儘管從歷史資料的綜合分析中,我們得出結論,項羽沒有將20萬秦軍全部坑殺。但是,項羽在會盟之後毫無道理地在安陽耽誤了數月,起兵西進之後又進展緩慢,終於使他在亡秦戰爭的最後勝利時刻,錯失了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