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小孩的巧姐為何能進入金陵十二釵?

《紅樓夢》中的金陵十二釵,都是聰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獨巧姐是個例外。巧姐是王熙鳳的女兒,前八十回結束時,她還是個懷抱的孩子。她有什麼資格躋身十二釵行列呢?

是個小孩的巧姐為何能進入金陵十二釵?

《紅樓夢》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書中説鳳姐為了孩子好養活,求劉姥姥給多病多災的大姐另取名巧姐,顯然大姐和巧姐應該是一個人;但書中又出現了奶媽“抱着巧姐領着大姐”的説法,顯然大姐和巧姐又是兩個人。

二是巧姐的年齡暴漲暴縮,總也長不大。剛出場的大姐,是個懷抱的嬰兒,中間似乎長大了一點,但直到前八十回結束,她仍然是個不離懷抱、善於啼哭的嬰兒。《紅樓夢》的故事前後經歷了幾年,研究者有爭議,但畢竟是好多年吧,寶黛等人都由一個大孩子長成了進入婚齡的年輕人,而巧姐卻總也長不大。

三是《紅樓夢》作者十分討厭巧姐的“狠舅奸兄”,但這兩位舅和兄究竟是誰?他們怎麼“狠”了?怎麼“奸”了?前八十回沒有交代。後四十回説賈環和賈芸就是“狠舅奸兄”,他們合謀把巧姐賣了,淪落風塵,後來被劉姥姥搭救,嫁到鄉下一個周財主家裏。但賈環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賈芸為人雖然乖巧但也不似奸人壞人。《紅樓夢》中的太虛幻境判詞圖畫也從沒暗示巧姐當過風塵女子,後四十回這些描寫顯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開這些謎團,還是得找對《紅樓夢》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開巧姐之謎的,當你知道了《紅樓夢》的作者是洪昇之後,巧姐之謎就迎刃而解了。

洪昇與妻子黃蕙婚後到逃離家庭前,生養了兩個孩子,都是女兒。長女十分聰明可愛,但從小多病,身體較差;幼女尚在懷抱。這兩個女兒,應該就是書中大姐和巧姐的生活原型。逃出杭州後,洪昇把妻子女兒先安排在武康縣的田莊上生活,居住在一個只有百來户人口的小城裏,自己到北京國子監去謀取功名,兼以筆耕謀生。

此時,洪昇的妻子黃蕙和孩子們,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黃蕙與婆家鬧翻了,無人管她們娘仨生活,就連孃家黃家,那麼富貴的當朝宰相家庭,也無人肯照顧這三個可憐的母女。全靠街坊鄰居接濟一些米和菜,勉強度命。

此時黃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昇的詩描述,是“甑塵疑禁火,衣單似耐寒”,也就是説,經常一連幾天揭不開鍋,鍋上落了一層塵土;到了寒冬沒有棉衣穿,人們還以為這娘仨耐寒。對於兩個年幼的女兒來説,這是多麼悲慘的日子啊!

洪昇的長女似乎沒有正式取名,我們姑稱之為“大姐”吧。在飢寒交迫中長到了八歲,竟在凍餓交加中悲慘地夭亡了!孩子死時,洪昇正在北京卧病,聽到這個消息,猶如青天霹靂,洪昇悲痛得幾乎瘋了,在病牀上提筆寫下了《遙哭亡女》四首詩(見附錄)。

洪昇在詩中,首先痛責自己無能,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讓孩子從小嚐盡了痛苦,有時孩子牽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無法滿足這點可憐的要求。這個孩子“從小偏聰慧”,“愛拈爺筆管,閒學母裁縫”,父母愁悶時,“消愁最喜儂”。從此再也見不到這個可愛的女兒了,將來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墳頭上澆一杯酒訴説父親的歉疚吧。

在這種極度悲傷的心境下,洪昇應該最痛恨誰?當然是這個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時洪昇的岳父黃彥博已死,黃蕙的孃家弟兄坐視不管,洪昇內心怎麼能原諒他們?回到南方後,洪昇幾次在詩中使用“且著臨邛犢鼻渾”的典故,去諷刺岳家。這個典故是指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結婚後,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顧他們,他們就當壚賣酒,羞臊岳家。從這個典故中,不難看出洪昇對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緒。

洪昇的次女是洪之則。在父母的教育和薰染下,她成長為一名在當時小有名氣的女詩人。她參加過蕉園詩社,是詩社中年齡最小、輩份最晚的成員,還出版過自己的詩集,整理過父親的遺作,還參與過蕉園姐妹集體評點《牡丹亭》傳奇,併為此寫過跋文(見附錄)。洪之則後來嫁給杭州郊區一個比較貧寒的秀才,丈夫沒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則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學生活打發未來的孤寂歲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昇生前很以此女為榮,以她的才華,以她的薄命,洪昇在創作《紅樓夢》時,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釵”末尾,不是很自然的麼?作為蕉園詩社成員中唯一的晚輩女詩人,與《紅樓夢》十二釵中巧姐的身份地位不是完全吻合麼?洪昇的妻子黃蕙與洪昇的母親是親姑姑侄女,與《紅樓夢》中王夫人、鳳姐、巧姐三代人的關係相同。《紅樓夢》中的“狠舅奸兄”,當是指書中王仁和賈芹一流,而不是賈環和賈芸。

回頭再來看《紅樓夢》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昇的原著中,應該是當作兩個人寫的。鳳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時,應該是懷抱巧姐手牽大姐的。太虛幻境判詞中的“一從二令三人木”,屬於拆字法,合起來就是一個繁體的“檢”字,抄檢大觀園後,王熙鳳就應該“哭向金陵”了。武康縣就位於杭州通往金陵的路上,説她們母女“哭向金陵”事出有因。

紅學界猜測什麼王熙鳳被“休”回孃家了,死時用一張破席捲着拖出去了,都是毫無根據的瞎猜!説這話都讓人噁心。大姐應該在鳳姐逃出家庭後死掉了,死時鳳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紅樓夢》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愛銀錢、忘骨肉”,不是“賣骨肉”,見死不救就夠狠夠奸了,無須再把巧姐賣入風塵,那樣寫來太噁心人,《紅樓夢》作者必不如此。

書中巧姐應該在隨母親離開家庭後,娘倆不時得到劉姥姥的接濟,最後在劉姥姥的撮合下,嫁給城郊一户並不富裕的讀書人家,最後的下場也應該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則不入“十二釵”行列。《紅樓夢》中的劉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縣經常接濟黃蕙母女的縣“教諭”鄭蘭谷的丈母孃。鄭蘭谷也有兩個同洪昇女兒差不多大的兒女,兩家“兒女時更抱”,關係很密切。洪昇在武康並沒有其他實在親戚,“哭向金陵”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他的園子裏種了好多蔬菜,經常給黃蕙送些青菜或乾菜,這些在洪昇詩中都有記載。

《紅樓夢》作者交代此書是根據“親歷親聞”創作的,以上這些同洪昇夫妻和兩個女兒的遭遇完全相契合,進一步説明《紅樓夢》的作者就是洪昇。《紅樓夢》書中的巧姐年齡暴長暴縮,大姐與巧姐似二似一,是因為創作中作者對原稿屢次修改造成的。著書時大姐早已死去,於是刪去大姐歸結成巧姐一人;巧姐又是蕉園詩社成員,故可入“金陵十二釵”行列。

至於書中後四十回那些對巧姐淪落風塵、劉姥姥籌錢贖買、把巧姐嫁給板兒等附會之談,實在不值一哂,因為這是曹雪芹披閲增刪的文字,並非洪昇原意。我們的某些紅學專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釵的下場,都猜成風塵女子就不過癮似的,莫名其妙地讓湘雲、妙玉、巧姐最後都當上了妓女,心理狀態實在有點下流。《紅樓夢》作者創作時心中鍾愛着姐妹,不可能這麼下作地糟蹋姐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