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兩百年間 為何沒有皇子造反的現象?

清朝,1636-1912,又稱大清帝國,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君主制王朝,也是最後一個征服王朝。1583開始統一女真,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領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後金,1619年統一女真諸部。1636年,清太宗皇太極改國號為清。

滿清兩百年間 為何沒有皇子造反的現象?

1644年明末農民將領李自成攻佔北京,明朝覆亡。山海關大戰後清軍趁勢入關,政治上初期推行首崇滿洲、圈地投充、剃髮易服、遷海令、文字獄等等,軍事上打擊農民軍和南明諸政權,逐步佔領中國。然後歷經康雍乾三朝,勵精圖治,創立中國歷史上長達一百五十多年的“”康乾盛世“,極大地擴充了版圖,疆域面積高達1300餘萬平方公里,同時君主專制發展到頂峯。

清朝皇族子孫更是多的不得了,而根據清朝的定製,凡皇帝生子均稱皇子,待賜名後開始按位次稱皇長子、皇次子、皇三子等。皇子到了十五歲(虛歲),就由宗人府題請爵級。我們都知道古代皇帝的那把交椅,好比好多人過獨木橋,最終只有一個人能順利的到達終點,但奇怪的是清朝兩百年間,竟然沒有一個皇子為此造過反,就算當時多爾袞權傾朝野,距離帝位只差一步之遙,仍然不會造反,以攝政王自居,而不是自己造反做皇帝。難道這是此民族獨有的民族特性?

也許有這方面的原因吧,滿清在東北那麼惡劣的環境下生存,不團結也不行,也許是民族老祖宗規定的,兄弟不能自殘,而滿清入關之後,面對如此富饒的內地,還能不造反主要是皇帝恰當的分封所致。看看清朝皇帝怎麼分封的?

按照清代“錫爵之本意,酬庸為上,展親次之,故有皇子而反封貝勒、貝子、公者”,比起明代皇子來,的確要嚴謹的多。另外,親王、郡王嫡福晉所生子,年過二十歲,由負責皇室事務的宗人府請旨考試後,親王子可封世子,郡王子封為長子,以待襲爵。其餘子及非嫡子,經過期考後分別減少等授爵。

清朝最看重花翎,隨官職高低戴翎。宗室中,以貝子戴三眼花翎,最為尊貴;鎮國公戴雙眼花翎,為稍次,鎮國將軍等戴單眼花翎,而親王、郡王雖然爵位比以上更為尊崇,非蒙皇上特賜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經賜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晉見時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親王、郡王都不賜戴花翎,這是因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親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貴位,戴翎子由有"紆尊"之嫌。

一般來説,皇子授封年齡也就是成婚年齡,當然也有稍早或稍遲的。結婚以後就要搬出內廷(也有不立即出宮的),叫做分府。分府後,其居室服用、設官、俸祿給養,均按爵位高低撥給。

親王、郡王府設長史,貝勒府置司禮長,其餘還有散騎郎若干人,協助長史管理府事。另外根據爵位高低,還配備其他屬官。儀仗護衞、典衞和藍甲、白甲,特殊有勛勞者還特旨倍增或加額設置,且他們還有權蓄養太監。

清廷對分封后的諸皇子,在經濟上的待遇也是很優厚的。首先有俸祿,每年親王給銀萬兩,以下世子六千兩,郡王五千兩,長子三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三百兩,鎮國公、輔國公七百兩及相應俸米。

清代在皇子分封上,吸取了明代的教訓,除了不濫施封爵外,還嚴格規定按授封等第賜予莊園田土,其土地均從內務府經營的皇莊中撥給;又規定諸王公均“不錫土”,“不臨民”,“不加郡國”,府邸均建於京師,“無故出京師六十里罪與百官同”。這樣的制度避免了明代那樣,莊田數額無定數,每當親王之國,為修治宮殿,搜刮田土,弄的官民交困,怨聲四起。之國後,又在藩封地發生藐視官府、魚肉百姓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