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已開始對房產徵税 房值百萬收税兩萬

對房徵税,歷史悠久,西漢就開始了。據《史記·平準書》和《漢書·食貨志》,漢武帝曾經讓官吏對民房進行估價,房值百萬,收税兩萬,房值十萬,收税一千。

西漢已開始對房產徵税 房值百萬收税兩萬

漢武帝以後,房產税中斷,到了唐朝死灰復燃。唐德宗打軍閥,打得國庫空虛,為了補充軍餉,只好讓業主做貢獻,向朝廷繳納“間架税”:最好的房子每間繳兩千文,最差的房子每間繳五百文,不太好也不太差的房子每間一千文。

唐德宗以後房產税又中斷了,到了康熙年間再次還魂。康熙打吳三桂,也是打得國庫空虛,逼着全國業主掏腰包助餉,每間房子繳納紋銀兩錢,時稱“屋税”。

漢武帝、唐德宗和康熙皇帝都是一次性徵收,所以不能算是真正的房產税。真正的房產税從清朝末年才開始,最初只在租界徵收。民國十四年傳唱一首打油詩:“租界巡捐一律收,無論東亞與西歐。華人住處應防護,莫令穿牆有夜偷。”意思是説租界當局把房產税用到了刀刃上,搞得市政完備、治安良好。

有錢改善市政和治安,是徵收房產税的好處,而不分貧富一律徵税卻是民國房產税的壞處。從上世紀二十年代末開始,全國所有城市都開始徵收房產税,大部分按照房租的某個百分比徵税,每三個月徵收一回。有人説:我們家就兩間破草房,自住都不夠,從未出租,怎麼能按照房租繳税呢?不要緊,官方會按照行情給你的自住房估算出一個理論上的房租標準,然後按照理論房租來徵税。

有些城市比較省事兒,市政府從不派人去調查和估算房租,連挨家挨户上門收錢都懶得去,官員們把徵收房產税的艱鉅任務承包給一些地痞流氓,讓他們分片包乾,每個片區下達一個任務指標,不管收得合不合理,只要完成指標就給予獎勵。

這種做法造成了一種怪現象:手眼通天的房叔房姐用不着繳税,在貧民窟租房的窮人卻要繳很多税。所以民國二十五年又開始傳唱打油詩:同胞都系江北人,人間地獄耐飢貧。草棚污穢付房捐,洋房不用付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