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光棍都去哪兒了 領導竟然做的如此全面

今天來給大家討論一下古代的光棍問題,在我們那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錚錚古代,因為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原因 ,比如説戰爭、制度、價值觀等因素,也有着我們現在所説的剩男剩女這個羣體, 古稱“獨”,與書中常説的“鰥寡孤”並列。那麼咱古人是如何來解決讓現代人同樣憂愁的光棍問題呢?

古代的光棍都去哪兒了 領導竟然做的如此全面

1、官府安排

書聲覺得如果能夠幸運地遇上好的皇帝 , 好的制度 , 剩下的人們婚姻問題或由組織來解決的。就譬如説晉武帝時女子十七歲沒有嫁 , 地方官必須要充當媒人, 給女子找到夫家。在清代 , 還設有 “ 官媒 ”, 如果有大量男子被髮配去了新疆 , 為了邊疆能夠穩定 , 後繼有人 , 就設了不少官媒 ,方便給那些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以及災區逃荒女子 , 往往都會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 , 讓他們一起生活 , 繁衍後代。

2、“瓜不甜”也要強扭

書聲所知道的就是如果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是必須要嫁人的,否則官府就一定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道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時要求,是這樣説道的“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 17 歲了,如果父母不能夠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一定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但是到了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還不出嫁,還犯法呢,家裏人都要跟着一起坐牢,這就是《宋書·周朗傳》説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3、鼓勵“二婚”

記得在古代有“好女不二嫁”的這種説法,一般講究的都是從一而終的婚嫁習俗。所以不管是民間,還是官府,其實鼓勵再嫁是非常有難度的。在古代,男人一般都會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在社會上是會抬不起頭的,處處讓人看不起,除非實在是討不到合適的老婆,或者説是討不起黃花閨女了,才會不得已地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所以,過去不僅僅只是寡婦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同樣也很困難。但是,任何事物其實是隻要看多了就好辦了。習以為常之下,還會漸漸地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據書聲所瞭解到的其實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特別是在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