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竟鼓勵“賣兒賣女” 連國舅爺都被人拐賣

西漢時期,漢高祖劉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勵民間“賣兒賣女”,並視之為救荒的手段。《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有一年鬧大饑荒,一石米能賣五千錢,非常貴,災民中餓死了一半,以致出現“人相食”的人間慘劇。為此,劉邦下令民間賣孩子,以換取活命的糧食,此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劉邦竟鼓勵“賣兒賣女” 連國舅爺都被人拐賣

在西漢時,由於鬧饑荒,糧食非常貴,餓殍遍野。於是漢高祖劉邦竟然一度鼓勵和提倡民間的"賣兒賣女",並視之為救荒的手段,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在漢朝後來引發的販賣兒童行為中,男孩子基本都是拐賣了去做奴隸,甚至皇親國戚在小時候都會有這樣的經歷。據《外戚世家》記載,漢景帝之母竇太后的弟弟、堂堂國舅爺竇廣國曾被人拐賣,他和竇太后相認,發生了一段曲折感人的人倫故事。

這位國舅爺字少君,“少君年四五歲時,家貧,為人所略賣,其家不知其處。”從中可以看出,他並不是因為生活窮人家生活艱難自願賣兒賣女,而是典型的被人販子拐賣。

至於拐賣女孩子,基本就是去做妓女了,買過來之後先養着長大之後進入青樓為養家謀利。到了東漢,統治階級終於意識到了人口販賣的問題,出台了一些法律禁止,將拐賣行為與羣盜、盜殺傷人、盜發墳冢等重大罪行並提,並處以磔刑,也就是砍頭後分裂屍體。

之所以人們會對古代買賣人口有合法化的印象,是因為中國古代一些時期,人口買賣確實非常普遍。早在戰國時期,一些戰俘就會被販賣,但是並不能説拐賣合法。在當時,有分為合法的人口買賣與非法的人口買賣,其形式分為“和賣”“略賣”“掠賣”。“和賣”在封建社會裏,被合法而公開的進行。“略賣”“掠賣”才被視為非法行為。而“略買”則是指通過威脅利誘等各種欺騙的手段,將一般平民或其子女買來再賣出去;而“掠賣”就是通常我們所説的綁架,掠到人口,轉手再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