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官竟然還有收據 清政府賣官還有收據?

日前湖北一趙姓市民在家中偶然發現了一份“買官收據”,上面寫着清宣統元年(1909年)“正實收”,據趙先生説,其祖上秀才趙文菴憑藉買官先入國子監讀書,之後入仕途做官。

買官竟然還有收據 清政府賣官還有收據?

趙先生介紹,這張“買官收據”是他在整理家譜時意外發現。經測量,該收執長58釐米,寬28釐米,為棉紙質地,正上方有“正實收”三個大字。內中文字排列整齊,清晰易辨,詳細記載了趙文菴給湖北災區捐款的緣由、銀兩等內容。

該“正實收”記載,光緒三十二年七月,湖北多地遭受水災,災民缺衣少糧。湖北籌辦賑捐總局“按照四川、山東、湖南等省開辦賑捐所有虛銜”,接受了趙文菴捐出的白銀四十三兩二錢。其落款時間為宣統元年十月初八,由河南候補道黃勸辦所發。

記者看到,該“正實收”分為存根和正頁,且蓋了騎縫印,上面註明了買者籍貫及曾祖父、祖父、父親三代的姓名。按“正實收”上所寫,趙文菴時年28歲,他以秀才捐監生,獲得進入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再由此步入仕途。

長陽縣檔案館紀委書記覃幹介紹,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買官賣官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光緒、宣統年間,清政府為了“薄利多銷”,甚至將官位打折出售,進行監生、吏典的買賣。

覃幹表示,因為清末買官的人很多,為避免有些官員中飽私囊,清政府統一印製了收據,將有關規定和所捐銀兩數量寫上,這個“買官收據”就被稱為“正實收”。“‘正實收’對了解當時的歷史,特別是研究當時的吏制有其重要的價值。”覃幹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