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四個月都需要做哪些檢查項目?

很多剛懷孕的媽媽們,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寶寶的狀況都十分的重視,那麼在懷孕四個月的時候都需要做哪些孕檢?那麼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分享一下四個月的時候需要做的孕檢,一起來看看吧!

懷孕四個月都需要做哪些檢查項目?

懷孕四個月要檢查的項目有:

血常規。

通過檢查血常規,可瞭解孕婦是否貧血。正常情況下,孕前及孕早期血紅蛋白含量≥120克/升,妊娠後6~8周,血容量開始增加,至妊娠32~34周達到高峯,血漿增多,而紅細胞增加少,血液稀釋,血紅蛋白含量110克/升。通過檢查血常規,還可以瞭解紅細胞和血小板有無異常。

尿常規。

瞭解孕婦尿酮體、尿糖、尿蛋白指標,可以反映妊娠劇吐的嚴重程度,提示孕婦是否患有合併妊娠徵或糖尿病。

乙肝五項檢查。

瞭解孕婦是否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陽性,則表明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如果同時伴有核心相關抗原(HBeAg)、核心抗原(HBcAg)陽性,則提示胎兒被感染的危險增加,新生兒出生後應及時給予主動免疫和被動免疫。

肝功能檢查。

瞭解孕婦早期肝臟情況。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不宜妊娠,如妊娠期患急性病毒性肝炎,可使病情加重,危及母兒生命安全。通過肝功能檢查,還可對孕婦其他肝臟疾病進行鑑別。

血型檢測。

通過血型檢測,可瞭解有無特殊血型。如果孕婦為Rh陰性血型,丈夫為Rh陽性血型,則胎兒有發生溶血的可能。如果孕婦為O型血,其丈夫為O型以外的血型,則應查抗體效價,如>1:64,孕期應進行治療。

優生四項檢查。

包括弓形體、鉅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風疹病毒檢測,如以上病毒在孕早期感染後,均可造成不同程度、不同器官的畸形。一旦檢查出陽性,可考慮終止妊娠。

通過小編上面的分享,對於懷孕四個月的孕檢情況是不是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你正在懷孕期間,不妨去參考小編分享的這些知識,抓緊做一些保健檢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