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股權結構-支付寶股權爭議

支付寶涉及國家金融安全,法規不許外資持有,外資股東卻迷信繞開中國法規,馬雲遵守契約精神提出依法轉回國內獲得牌照,給外資股東合理補償。

支付寶股權結構-支付寶股權爭議

支付寶股權結構-支付寶股權爭議

支付寶股權之爭

2011年5月11日,雅虎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會(SEC)的經營業績詳細報告(10-Q)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寶所有權被轉移到了馬雲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幫助支付寶獲得在中國境內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團隨即發表聲明解釋,早在2009年7月的董事會上,就跟股東們討論並確認了支付寶70%股權轉入一家獨立的中國公司的事情,而後又在2010年8月將剩餘的30%股權再次轉讓。

支付寶股權之爭的簡介

阿里巴巴集團管理層為符合央行關於支付許可證的企業必須100%內資的政策規定,將支付寶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從外資控股變為100%內資控服的公司,並終止與阿里巴巴集團的協議控制。從而引發與阿里巴巴集團的另外兩家大股東雅虎和軟銀的股權爭議。

支付寶股權之爭最新進展

雅虎高層因支付寶持續遭股東訴訟

北京時間8月9日上午,雅虎(NASDAQ:YHOO)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新提交的文件顯示,雅虎管理層在近兩個月時間裏面臨近10起股東個人或集體訴訟。

阿里巴巴集團獲支付寶鉅額補償

北京時間7月29日晚間,阿里巴巴集團、雅虎和軟銀就支付寶股權轉讓事件正式簽署協議,支付寶將向阿里巴巴集團支付鉅額補償,在支付寶未來上市時向阿里巴巴集團支付一次性現金回報,約定金額為支付寶在上市時總市值的37.5%(以IPO價為準),回報額將不低於20億美元,不超過60億美元。由此反推,對支付寶的總估值在53億-160億美元之間。

三方聯合發表聲明2011年0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團及公司主要股東雅虎和軟銀一直就支付寶一事進行着持續建設性的溝通和討論,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我們的目標是儘早達成符合公司和各方股東利益的決議。在適當的時間之前,阿里巴巴集團,雅虎及軟銀將不再發表任何評論。

此前,雅虎、軟銀希望的支付寶所有權解決方式,是採用“協議控制”方式來獲取牌照,即註冊內資公司獲得牌照,再通過協議安排將內資公司的收益和管理都交予三方的合資公司。但馬雲拒絕了這一方案,並解釋稱“央行反覆要求我們保證不存在外資成分和協議控制情況,我們必須遵守法律”,因此在董事會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將支付寶股權轉出。

截至目前,央行對於支付企業包含外資成分或存在協議控制的情況如何操作仍未正式表態。

緣起:馬雲終止支付寶協議控制

2011年一季度,馬雲決定斷掉支付寶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的協議控制關係,以獲取央行發放的支付牌照。馬雲堅稱,該股權處置是合法、透明的,集團並無違規操作。

爭議:大批中國企業涉嫌VIE

雖然馬雲認為外資背景對獲牌是一大障礙,但據記者瞭解,在首批拿到牌照的27家支付企業中約一半有外資背景。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對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協議控制的問題可能會影響到上市企業,但是27家首批獲牌的機構中有上市公司背景的畢竟少數。不過,上述機構也表示,由於處於敏感期,對於此事不便置評。

支付寶股權之爭事件發展

雅虎週二(5月10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文件稱,為了儘快獲得監管部門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對支付寶進行了重組,已經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讓給該集團CEO馬雲控股的另一家新公司。支付寶成為中國一家國內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馬雲則持有該公司的多數股權。

受投資人擔心支付寶所有權的轉移,將會給雅虎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團股權資產價值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雅虎股價週二(5月10日)在納斯達克市場常規交易中跌幅一度達到10%,週三(5月11日)暴跌7.28%。

5月12日,雅虎進一步發表聲明稱,2011年3月31日,雅虎和軟銀獲悉阿里巴巴集團進行了2筆交易,它們既未得到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和股東們的批准,也未履行通知義務。

5月13日,阿里巴巴集團發表公告對雅虎聲明予以否認,稱董事會一直有探討此事,2009年7月召開的董事會上,董事會已獲悉第一筆交易。

5月15日,阿里巴巴集團和雅虎發表聯合公告,稱阿里巴巴及其主要股東雅虎、軟銀正在就支付寶問題協商,以儘可能維護各方利益。

5月16日,香港阿里巴巴B2B公司股東大會上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雲,首度迴應了支付寶股權變更事件。除了否認董事會不知情外,他還意味深長地説了一句:“支付寶的事情有些複雜。”

6月6日美國證券公司KendallLawGroup代表雅虎股東向美國加州北部地方法院對雅虎提起集體訴訟。該訴訟稱,由於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降低了雅虎的價值,雅虎的業務前景聲明涉嫌虛假和誤導,違反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相關規定。

6月10日財新網總編輯胡舒立發表財新觀察“馬雲為什麼錯了”,文中強調,契約與產權一道構成市場經濟的基石,並指出馬雲未經股東授權轉移支付寶所有權違背了契約原則。文章同時對央行在政策開放上的分寸表示失望和遺憾,認為這正是馬雲出此下策的外因。

6月12日凌晨1時,正在美國出差的馬雲給胡舒立發去短信,稱胡舒立作為媒體人在“基本事實不瞭解的情況下就開始評論了。”“在塵埃未落地前就下定論,是評論者的不客觀和不科學態度。”據瞭解,二人的短信論戰長達兩小時。

6月14日下午,剛從美國回來的馬雲緊急召開媒體溝通會,對胡舒立的指責進行澄清,稱支付寶事件只是商業談判,不關乎任何所謂的契約精神,“我們做事情絕對100%合法,100%透明,阿里巴巴董事會授權處理支付寶牌照問題有董事會紀要為證,雅虎和軟銀不可能不知道。”

支付寶股權之爭的轉移過程

在2009年6月份以前,支付寶由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AlipayE-commerce公司70%控股。同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億收購剩下的30%股權。

2009年6月份,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由馬雲持股80%,另一位阿里巴巴創始人謝世煌持股20%)以1.67億收購支付寶的70%股權,2010年8月又以1.65億收購剩下的30%股權。由於浙江阿里巴巴在今年一季度前由阿里巴巴集團協議控制,故兩次轉移屬於集團內資產劃轉。

2011年一季度,由於央行要求申請牌照的支付企業對外資持股情況做出聲明,馬雲中止了阿里巴巴集團對浙江阿里巴巴商務有限公司的控制協議。

支付寶股權之爭背後的利益博弈

多方觀點

巨人集團董事長:

支付寶涉及國家金融安全,法規不許外資持有,外資股東卻迷信繞開中國法規,馬雲遵守契約精神提出依法轉回國內獲得牌照,給外資股東合理補償。

雲鋒基金主席、聚眾傳媒創始人:

國家要求金融機構外資不得控股,支付寶這種新型金融工具在規定時間內發牌照,條件是中國人控股。孫正義要求名義上轉回來,實質上外資仍控股,即VlE模式。面對幾億人的金融數據做實質外資控制,違背國家要求的做法,馬雲不敢。其結果要麼支付寶沒牌照不能再運營,要麼先混到牌照,等有一天國家、全民發現一個涉及幾億人的金融數據、消費習慣、企業信息乃至相關CPI、PPI等一系列事關國家經濟、民生的基礎數據庫實乃外資控制時,必須撤回。

獨立財經觀察家:

馬雲對支付寶的財產轉移是光明正大的,其中有軟銀的利益,有雅虎的利益,但更有阿里派的利益,資產轉移後數月其他股東才發聲?為什麼?市場經濟不僅有誠信原則,更有利益原則。支付寶的生存與發展涉及國家利益,馬雲有責任保護它。

易凱資本CEO:

“關於支付寶之爭,無非是兩種可能:一,馬雲當時的確是先斬後奏,雅虎發現後雖然憤怒,但出於商業談判的考慮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公之於眾;二,馬雲當時並沒有先斬後奏,雅虎冒着巨大的法律風險裝瘋賣傻硬説自己不知情。哪種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