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新的一年的到來,新的一輪村幹部的選舉也在進行着。也隨着社會的發展,農村發展越來越的到了重視。那麼,2021年中央會嚴查村幹部嗎?2021年村幹部換屆的10個“嚴禁”是什麼?下面,和本站一起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錄
1、2021年中央會嚴查村幹部嗎
2、2021年村幹部換屆的10個“嚴禁”是什麼
3、有貪污被查到怎麼罰
2021年中央會嚴查村幹部嗎
不一定。近幾年,中央巡視組都會進駐農村開始嚴查行動,一般都在每年4-6月份進行。因此,2021年中央嚴查村幹部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並不是所有農村地區的村幹部都會進行嚴查,中央只會抽查部分地區。
2021年村幹部換屆的10個“嚴禁”是什麼
1、嚴禁跑風漏氣
對泄露、擴散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嚴禁違規用人
對借換屆之機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佈無效,並對相關人員依規依紀進行處理。
3、嚴禁結黨營私
對拉幫結派、上下勾聯、搞團團夥夥和小圈子的,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一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4、嚴禁買官賣官
對以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的,通過幫助他人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5、嚴禁跑官要官
對採取拉關係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6、嚴禁個人説了算
對以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一律取消相關任用決定,並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7、嚴禁説情打招呼
對為他人推薦提名、提拔調整疏通關係的,違規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和單位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作為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情形記錄在案,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8、嚴禁弄虛作假
對篡改、偽造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在換屆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的,一律予以糾正,並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9、嚴禁拉票賄選
對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快遞郵寄、電子紅包、網上轉賬等方式贈送禮品禮金,以及打電話、發信息、當面拜訪、委託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10、嚴禁干擾換屆
對境內外敵對勢力攪擾破壞換屆的,嚴加防範、堅決打擊;對黑惡勢力、家族勢力、宗教勢力干擾影響換屆選舉的,違規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資助或者培訓的,以威脅、欺騙、利誘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造謠誹謗、誣告陷害或者打擊報復他人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貪污被查到怎麼罰
1、貪污數額在3萬以上、20萬以下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污數額在2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財產。
3、貪污數額在三百萬以上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
4、特別要強調的是,根據中央刑法對貪污罪的量刑規定,針對那些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的,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