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四條規定

禁毒法第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