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退休的特殊工種有哪些

55歲退休的特殊工種有哪些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週歲,達到此年齡的勞動者應屬於退休人員、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但是,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60週歲以上勞動者建立用工關係,是勞務關係(非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對於退休勞動者而言,其本人或死亡退休勞動者的繼承人索賠的範圍不僅要圍繞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本身,還應綜合考慮退休勞動者的所有相關情況從而得出更為全面的賠償項目和賠償要求,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