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職工入職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合同,一旦發生了糾紛,合同可以作為職工與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的憑證,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只要存在勞動關係,企業就應該為員工辦理社保

對於職工入職沒有簽訂合同的,職工可以將歷年的工資條、蓋了章的證明、工作服裝等各種可以證明與單位有勞動關係的材料,保存下來。一旦單位不給辦理社保,可以前往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所在地勞動部門將會出具仲裁意見,職工可以根據仲裁意見,向企業提出補辦、新辦社保要求。

公司給員工發工資給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具有強制性。繳納社保既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也是法定的義務。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是違法的。勞動關係一旦確立,用人單位就應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上明確規定企業自簽訂勞動合同後就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但在現實中,還是有不少中小企業為了節約成本等原因,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而勞動者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從而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