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沒給勞動者交社保的話,勞動者可以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也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並能夠要求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應規定,用人單位和在該單位參與工作的勞動者都需要依法參與社會保險,進行社保的購買和繳納,用人單位如果不給自己的員工進行社保的繳納,是不合法的。當單位侵犯自己的社保權益時,可以通過下面四種方法進行維護。

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和用人單位協商。可以先和所在的工作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單位同意給補交,那麼問題不大,只要通過單位去補交就行了,但是斷繳對買房買車帶來的影響是無法挽回的。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並沒有建立社保賬户可能會很難進行補交。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單位給一筆相應的賠償金,作為補償。

2、人社局。如果所在的單位明確拒絕為補交的話,就需要通過別的途徑,但同時也需要耗費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可以去當地的人社局進行實名投訴,人社局瞭解情況後且證實存在的,會責令公司進行整改和補繳,拒不整改的公司,將受到罰款,同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帶着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實名制投訴登記,由勞動監察大隊介入來處理,他們在社保稽查的過程中,是可以查出這些問題的。

4、勞動仲裁。如果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還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五險,委員會出具的仲裁結果,是具有法律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