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自治區是哪些

5個自治區是哪些

中國的五個自治區分別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區,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級別與省、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相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是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地設立的省級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自治區的地方政府在執行內部事務方面,會比其他省級行政區有更多的自主空間。在我國現有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五個自治區。

自治區是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人民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稱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區的設置是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行使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與國家的關係是地方與中央的關係,不具有獨立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都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祖國和平統一,有利於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

這種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的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被稱之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民族團結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