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持續的時間。

持續時間一般分為三個階段。三個月,半年以及一年。假如在這三個觀察階段內都處於強迫並且焦急的狀態下的話,患者應該及早到心理機構或者精神科進行相關諮詢。

自我調控能力。

一般來説,輕度的患者能夠自己擺脱,也就是能夠進行自我調控,中度患者需要依靠別人解決問題,重度患者已經不能自拔。

因此,當你覺得自己hold不住,影響到了我們正常的工作和社交,依然非常想要去完成相關的動作之後,甚至產生自責,內疚到無法控制,並且這種焦慮和痛苦是持續性的時候,就需要進行相關的諮詢。

是否影響社會功能。

如果你已經出現了學習工作效率開始下降,並且開始避免或者排斥一些社交活動,那麼這可能屬於中度的強迫症。再者,如嚴重的強迫症患者已經不能完全工作和學習,而且極力避免必要的社會活動。例如有個必要的溝通會議必須參加,你卻控制不住地檢查門鎖而耽誤會議,造成損失。

在精神痛苦以及社會功能的評定方面,通常需要3個月的評定時間才能確定,時間太短並不靠譜。

強迫症形成的原因一般來説和先天的敏感素質(如膽孝內向、完美主義、道德責任感強、缺乏安全感等)、家庭學校的成長教育環鏡(如父母本身的性格特徵及家庭環鏡)、後天的應激事件的刺激(工作、大學聯考,戀愛結婚生子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