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幸福的感覺:安全感

給孩子幸福的感覺:安全感

給孩子幸福的感覺:安全感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蓋房子需要先打地基,樓房要蓋得高,地基就要打得深而穩。人的生命也需要牢固的地基才能健康、持續地發展,這個“地基”是在我們出生之後的頭幾年(0-6歲)構建起來的,它影響甚至決定我們一生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這個影響一生幸福、健康的基石就是“安全感”。

對孩子來説,安全感來自對父母和自己的信心而非熟悉感或物質。當孩子對父母有信心:“他們愛我,無論我怎麼樣,他們都愛着我。”他(她)就會對自己有信心:“爸爸媽媽愛我,是因為我是可愛的,我是有價值和重要的。”進而對他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有信心:“爸爸媽媽是可靠的,他們是值得信賴的。生活是美好的,世界是安全的。”孩子由這樣堅定的安全感而能獲得生存的動力、活力、勇氣和毅力。

一個諮詢案例:父母正在“鬧”離婚,他們關注的重點是雙方如何分割財產,彼此能拿到多少錢。12歲剛上國中的兒子哭着給媽媽打電話説:“媽媽,你回家來吧!你幫我跟老師請假吧,我不想上學了!我都不想活了。”處於婚姻破產痛苦中的媽媽和爸爸卻沒有聽到這句話。媽媽焦慮而憤怒,她説:“我感到很煩躁,沒有心思做事情,更別提看書了!”對於孩子來説呢,天要塌了,地要陷了,父母要分開了,家就要不存在了,十二歲的他情何以堪?!他如何能相信爸爸媽媽愛他,他怎麼可能集中精力發展自己的身心呢?!

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只有三個要求,第一要求有爸爸、媽媽,第二要求爸爸媽媽相愛,第三要求爸爸媽媽愛自己。這三個要求得不到滿足孩子就會有問題。男孩子跟父親學習如何成為男人,女孩子跟母親學習如何做女人;同時,他們從異性父母那裏看到異性的榜樣;從父母的互動模式學習如何與人交往,學習怎樣處理與同性和異性夥伴的關係。因此父母的品質決定孩子的品質,父母的高度決定孩子的高度,父母的成長決定孩子的成長!父母自身如果自信、自尊、熱愛生活、關愛他人、信任世界,孩子就能在家庭的人文環境中獲得堅實的安全感。

原初安全感來自於父母(養育者),尤其是母親養育孩子的方式。當媽媽對孩子需求的反應是及時的、可靠的、穩定的、平靜的、温柔的、温暖的、充滿愛意的,孩子就會認為這個世界是安全的、善良的,同時孩子會在自我構建中建立起對自己的基本信心。有了對父母、對自己的基本信任,孩子才能感受到生命是有意義的,自己的存在是有價值的、自己是可愛的、是受到保護的,從而形成意志、信心、勇氣等品質。

有了原初安全感,孩子才能專注地發展自己,才不會受到外界的左右和干擾,不會被別人的評價打倒,不會在遇到困難時輕易放棄努力。當確認了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意義和價值,孩子就可以繼續發展自己,不會把精力和時間浪費在尋求安全感上。

有堅實安全感的孩子內心堅信:“我是被愛的,我是可愛的,我的存在是有價值的,我有能力克服困難、解決問題,我相信自己的判斷。我可以做我自己!”

安全感穩固的孩子有以下特點:他們平靜而友好,不會隨意冒險,不會在公共場合亂跑,到陌生的地方也不會忐忑不安,會沉穩地觀察環境,慢慢地融入人羣和環境。他們與父母的關係是依戀式獨立,他們很自信,不怕犯錯和失敗,樂於分享與合作,不以競爭獲勝或物質佔有來定義自身的價值,不怕有與人不同的意見,不刻意逢迎,不因失敗而沮喪頹廢。

沒有安全感的孩子會常常感覺到焦慮:“爸爸媽媽愛我嗎?他們會拋棄我嗎?”他會在心裏形成這樣的信念和決斷:“沒有人愛我,沒有什麼可以依賴,這個世界是可怕的,我也沒有能力應對出現的問題,我沒有價值,我不重要。”但是他又會在下意識中尋求證明:“爸爸媽媽是愛我的,他們會照顧我,不會拋棄我,我是安全的。”在孩子的“不良”行為動機中,尋求關注常常是主要動因。甚至幼兒生病的主要原因也是安全感缺乏:“爸爸媽媽會一直愛我嗎?還是隻有在我脆弱、生病的時候才來愛我?”

安全感缺乏的兒童則有以下的表現:他們要麼過度怯懦,要麼膽大妄為,不顧自身安全;要麼過度黏人,要麼過度獨立;他們不願意獨立解決問題,常常依賴他人的幫助;迷戀玩具、食物或其他物品,渴求立即的滿足,不滿足需要或離開慰藉物就焦慮、不安;不敢參與競爭,不能接受失敗;不願意接受不同意見,要求大家必須跟他意見統一,表現出強烈的控制慾或完全放棄。

得不到父母無條件的、足夠的愛的孩子(成人),會因心靈裏的缺失和匱乏轉而尋求其他的滿足:比如食物、玩具、衣服、錢、香煙、性、酒精、毒品等,從物質滿足中尋求安慰。物質的東西,尋求就能得到,而且這些東西從來也不會拒絕我們、斥責我們、刁難我們。我們可以愛別墅、名車,然而房子和車愛我們嗎?!物質帶來滿足,但是這種滿足是短暫的、膚淺的,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吃、喝、掙、吸來填補心靈裏的缺失。缺少安全感和愛,我們就會把對感情的需求轉化為對物質的貪求。只是,沒有任何物質的東西能滿足心靈的需求。

父母愛孩子,他(她)就會去愛別人。父母傷害孩子,他(她)就會不斷去傷害自己,傷害別人,傷害社會,傷害這個世界。

安全感如此重要,父母要如何做,才能協助孩子建構起安全感呢?

以下是父母在養育孩子過程中必須做到的幾點:

一、花時間給與孩子高質量的陪伴,尤其是孩子入睡前的陪伴;越小的孩子需要陪伴的時間越長。陪伴孩子游戲,讓孩子在穩定、有序的環境(包括人文、物質環境)中生活。儘量不要在產假結束後把孩子塞給(外)祖父母或小保姆;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孩子3歲以前媽媽最好能做全職媽媽(或只做半天工作)。即使條件不允許媽媽放棄工作,在孩子3歲之前,作為媽媽,要儘量多地考慮孩子的需要,放下自己對成功、社交、娛樂、財富的需求,多陪陪孩子。一旦孩子的心靈得到了滿足,就會自然“放開”父母,漸漸學會自己單獨做事。

二、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更不能懲罰孩子;不威脅、不要挾孩子,不從身體和情感上拋棄或威脅拋棄孩子,不説諸如“你不聽媽媽的話我就不喜歡你了”、“你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你再這樣讓警察叔叔把你抓走”此類的話;不因為孩子哭泣或發脾氣,父母扭頭走掉等。而是接納、鼓勵、支持、尊重孩子,允許孩子哭泣、允許孩子經驗各種情緒感受、允許孩子從錯誤中成長。

三、父母要鼓勵孩子獨立、自主,接納孩子的個性;允許孩子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即使他做的又慢又差;在他做事的時候耐心地等候,積極地關注,及時給與鼓勵和讚揚。

四、給孩子建立適合他年齡階段的規則,讓孩子明確地知道各種界限,這樣孩子就不會在與人交往和做事的時候無所適從,不知所措,或者不斷地試探底線和疆界,使自己和父母心煩意亂。

五、父母自身要不斷地學習、成長,修養身心,有效管理自己的情緒,不僅不把不良情緒帶給孩子,還能夠在孩子有情緒的時候提供平靜而充滿愛和關懷的陪伴、支持!建設、經營親密、和睦的家庭氛圍和夫妻關係,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以身作則,提供孩子學習、模仿的範例。

一個人成長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心理的成長過程,而不是一個智力成長的過程。對孩子和成年人來説智力成長都是依附在心理成長之上的。安全感是我們身體、情緒、認知發展的基礎,是我們一生幸福、健康的基石。沒有安全感,其他的一切都好比空中樓閣,即使擁有優越的物質條件,在生命的重大課題出現的時候,可能根本就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