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何要學禮法三從四德 三從四德是什麼

“三從四德”是為適應父權制家庭穩定、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在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的進行的規範要求。 “三從”一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 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為父服喪年限(為夫三年,為父一年)時,説“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引申為作為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但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體);《周易》中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恆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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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一詞見於《周禮 天官 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負責逐級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職,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本來是宮廷婦女教育門類,後來與“三從”連稱,成為對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即“三從四德”。 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未嫁從父”

“從”有多重含義——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被要求遵從三從道德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為女孝,為妻賢,為母良。“未嫁從父”就是要求沒有出嫁的“在室女”聽從父家長的話,“不違父命”就是“事親孝”(“親”按照孔子的解釋是指父母雙親,但又説“資於事父而孝母”);女兒孝順,除了日常生活照顧周到,還要在父親遇危難時挺身而出,像西漢文帝時淳于緹縈説服文帝廢除肉刑,使父親免於罪;東漢曹娥為救落水的父親被淹死(史載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終身婚姻大事要聽從“父母之命”也是“從”和孝的表現。 “既嫁從夫” “既嫁從夫”就是要求出嫁為人妻的婦女隨從、服從、跟從丈夫。“從夫”從女子出嫁就開始了,迎娶的儀式是“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從此始”;母親叮囑女兒“無違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輩分、名分得到親屬稱謂(如子媳、娣姒、嬸、嫂等)。妻子視丈夫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違”,必須順從、敬重丈夫,夫唱婦隨。像漢代孟光對丈夫梁鴻“舉案(WAN,音碗)齊眉”,被贊為“相敬如賓”。妻婦還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還要為丈夫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從宋代以來成為對婦女最重要的職責。“從夫”還有對丈夫忠誠不貳,保持貞操,丈夫死後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時期息國國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國俘獲,楚王逼她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為史書表彰貞節的模範。歷代官方表彰貞節烈成為制度,導致一些婦女自殘生命,甚至在丈夫將要病死和戰死前,妻妾們提前殉節,表示對丈夫的忠誠。

“夫死從子” 在“三從”中,唯有“夫死從子”令人費解,因為儒家倫理中有“尊母孝母”的傳統,母親對兒子擁有相當的權力。但禮教又規定:“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禮記?郊特牲》)這裏的“從”就是“從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對於死去丈夫的寡婦來説,“從子”就是“從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節不嫁,還要含辛茹苦地撫養兒子長大,對作為一家之長的兒子遵從,重大事情由兒子做主。春秋時魯國一位寡婦,有九個兒子,歲末祭祀完畢,她想回孃家探望,根據“夫死從子”的禮規,需經兒子們的同意;召集兒子來得到許諾後,她又囑咐九個兒媳看好門户,説自己晚上一定回來;結果她回家天還沒有黑,就在門外等到天黑下來,被魯國大夫看見,表揚她守禮。孔子的嬸母敬姜也是模範寡婦,事事依禮行事,丈夫、兒子前後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兒子,被孔子讚揚為“知禮”。

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所謂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説做女子的,第一要緊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後是相貌(指出入要端莊穩重持禮,不要輕浮隨便,)、言語(指與人交談要會隨意附義,能理解別人所言,並知道自己該言與不該言的語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愛幼、勤儉節約等生活方面的細節)。(《周禮、天官、九嬪》) 婦德:就是守節操,“從一而終”,“一女不嫁二夫”,封建時代為女性立的牌坊可以説都是頌其貞節的。婦女一旦失貞,那就非死不足以謝天下了,死後仍不失為“烈女”而傳為美談;倘若失貞後居然還活着,就淪為不齒人類的妖孽了。 婦言:是要求婦女語言美,講話講究分寸、得體,不講粗話。 婦容:是女性的容貌美,“女為悦己者容”,要以端莊嫻雅的容貌取悦於丈夫。 婦功:是指勞動,如紡紗、織布、縫紉、刺繡等,婦女也只能在這個範圍內顯示自己的聰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