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民國高官霸佔美女明星肉體 並通姦兩年

在亂世,做女藝人難,做影后更難。影后美則美矣,幸則不幸,色魔垂涎於她們的美貌,媒體敗壞她們的名聲,小人盯住她們的錢包,因此痛苦總能找到她們的地址。在抗戰時期,蝴蝶從香港輾轉逃往重慶,路途上丟失三十餘箱行李,損失慘重。她到達大後方,立足未穩,處境恓惶,軍統特務頭目戴笠為了博取她的歡心,為她“追回”(實則自掏腰包照單購買)了失物,卻在兩年多時間內(從1944年到1946年)將她“保護”在枇杷山神仙洞公館內,控制她的精神,霸佔她的肉體,一度想將她的婚姻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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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17日,戴笠的座機在大霧中撞着戴山,一場空難終結了這段孽緣,胡蝶與丈夫潘有聲重新團聚。曾有人猜想,胡蝶心地善良,平生最不善於拒絕別人的好意,在戰火紛飛、人命危淺的亂世,戴笠幫過她的大忙,而且是真心呵護她疼愛她,決定與她結婚,她很可能愛上了戴笠,在她的心目中,戴笠是強人甚至是英雄的角色,而不是惡魔的形象,比起無拳無勇的潘有聲來,戴老闆更能保障她的生命安全。對於這段往事,胡蝶一直諱莫如深,誰也別想撬開她堅閉的心扉,探明究竟,她與戴笠的瓜葛是不是她一生中最可怕最可惱的糾結?這個問題已經無法從當事人那兒尋求到原始答案。

相比胡蝶,阮玲玉的性格更為脆弱,命運也更為悲慘,她遇人不淑,在經濟上遭男人敲詐,在情感上受男人欺騙,最終她憤然棄世,做出的完全是弱者的捨命抗爭。阮玲玉的故事一言難盡,令人欷歔,後文還會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