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李衞一生清正廉潔,早年曾同康熙四皇子胤禛押解62車礦銀到京城。
當車隊行至盧溝橋時,胤禛對李衞説:“留兩車你我分用如何?”
李衞説:“不可。”
胤禛又説:“如果皇上知道了,由我擔待,怎麼樣?”李衞依然不同意。
胤禛大怒:“礦銀為我家物,與你何干?今後若我登基,午時即斬你首!”到北京交差後,二人不歡而散。
胤禛即位後,成為雍正皇帝,立即提拔、重用李衞。
雍正為什麼重用李衞,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做皇子想弄點錢做第一桶金,以之作為爭奪皇位的本錢。皇位到手,更重要是找到原則性強的官員把國家管理好。
李衞愛崗敬業,正是雍正少不了的好幫手。後來,李衞成為雍正最為賞識的重臣。
李衞任户部郎中時,管理銀庫事務。
當時分管户部的一位親王每收錢糧1000兩,就要加收10兩好處費。
李衞屢次諫阻無效,就將錢櫃抬到廊下,寫上這是某某親王的“盈餘”,指明是非法收入。
親王大驚,下令停止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