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員辦公用什麼公章?公章是怎麼來的

從古書記載來看,官印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四千多年前的堯、舜時代。關於官印起源,漢代《春秋合誠圖》裏有這樣的記載:傳説堯與太尉舜坐在舟中泛遊,忽然,一隻鳳凰飛到他們面前,將揹負的圖書交給堯。這圖書裝在一個赤玉匣子中,長三尺,寬八寸,上有黃玉檢鬥,用繩子捆紮,兩端用泥封固,並加蓋了“天赤帝符璽”的印章。這説明,印章最早是作為權力的象徵出現的。比較完備的官印製度,形成於秦代,自丞相太尉到郡守縣令,都由國君在任命時授予官印,同時配發穿在印鈕上的絲帶,叫做“綬”,以便須臾不離地佩帶在身上。

古代的官員辦公用什麼公章?公章是怎麼來的

秦末,天下大亂。項梁指揮項羽拔劍砍下殷通首級,“佩其印綬”,然後便自封為新的郡守,行令各縣,“得精兵八千人”。這個憑印綬當官、認印不認人的制度,又為漢朝所繼承。漢武帝時,窮得連老婆也養活不起的朱買臣忽然被任命為故鄉會稽郡守。當其回到下榻的會稽郡駐京辦事處時,吏員們仍把他當窮漢看待,不予理睬,直至發現他懷裏揣着印綬,“坐中驚駭”,馬上排好隊,一起跪拜。這種觀念的沿襲,便使“掌大印”、“拿印把子”成為當官掌權的代名詞。

印綬制度的另一特徵,是以鑄印材料和綬帶顏色區別官階。如漢代,丞相太尉一級高官,金印紫綬;御史大夫及兩千石以上,銀印青綬;六百石以上,銅印黑綬;二百石以上,銅印黃綬。從晉代起,印綬制又改為印囊制,綬囊用皮革製成,盛進官印後佩在腰間,以繡縷區別官階。

劉邦微時所幹的鄉亭小吏,倒也有“五兩之綸,半通之銅”的一方小印。所謂“半通”,是相對於“全通”而言的:漢制,凡二百石以上的官印,“皆為通官印”,意思是具有發號施令的法律效力,“半通”,就當做具有一半法律效力來理解了。所以,劉邦領一個泗水亭長的“半通之銅”佩在腰間,搖來晃去,也挺神氣。

從官員之印到官府之印

當時人對官印的理解是官員之印,而非官府之印。印綬由官員隨身佩帶,除非因犯法、罷官等緣故例應追繳外,升官調職或告老病歿,都可帶走。中央因某個治事官職有缺而另授新官時,通常總是另鑄新印,所以官印上的文字書寫不可能長期保持統一。

這種一官一印的頒授辦法,一直到南朝宋時,才有尚書左丞孔琳之上書提出疑問。他説,既然皇帝公侯的玉璽都是歷代遞用,並不使人懷疑他們是否擁有行使權力的資格,地位卑下的臣僚又何必非要把印綬佩在身上呢?宋武帝劉裕提倡節儉是出名的,便採納了這個建議。“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印移交制度,大抵就是從那個時候逐漸形成的。這種制度行之既久,給世人所帶來的觀念上的轉變,就是官印乃某個部門某級機關行使權力的信物,這就同現代的“公章”概念貫通了,雖然在習慣上仍舊以“摘印”來指稱罷官。

依循這種新的理念,更趨完備的官印製度的創立,應該説是發生在唐代。有個這樣的例子:西晉趙王司馬倫稱帝時,為“取悦人情”,凡當年報名應試賢良方正、孝廉良將等文武各科的生員和16歲以上的太學生,以及各地州郡來京出差的吏員,一律免試授官,難以計數的官員,一概賜印,“金銀冶鑄,不給於印”,只好用木刻印章代替一時奇缺的金銀銅材,輿論乃有“白板之侯”的取笑(《晉中興書》)。

但是到唐初政體肇建時,作為中央最高政令執行機關的尚書省,只有總辦公署(稱都省或都堂)和吏、兵兩部有印,其餘各部司都用尚書省的印信發遣公事。因為官印只代表官府權力,而非官職,連左右僕射、侍郎郎中這等內閣首相、部長司長一級的高官,也無官印佩帶。直到武則天當國時,體制改革,各部司的行政獨立性加強,尚書省二十四司才分別置印。

相似的情況在其他部門也存在。唐德宗時薛之輿任諫議大夫,是隸屬中書門下的正四品高官。因為並非一級行政機構,也無印信。薛以保密為由打報告給皇帝:“諫官所上封章,事皆機密,每進一封,須門下、中書兩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請別鑄諫院印,須免漏泄。”這話聽起來像是伸手討權,還含有同中書門下鬧獨立性的意思。未幾,此人被平調到中央大學做校長助理(國子司業)。

自德宗以後,內參密命,職權加重,號稱“內相”,最終形成了與中書舍人分掌“內製”、“外製”的格局,作為一種標誌,便是在憲宗初年的翰林院單獨置印。官印脱離個人職級而完全成為施政機關的公章,經歷了漫長的時間,從此,政出多元、職司重疊的麻煩大為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