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的結構特點:府兵的結構有着什麼變化?

府兵具有中央禁衞軍性質,番上宿衞的府兵“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日下,則教旗習戰。無他賦役”。隨着中央集權制的加強,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間(573~574)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意思是侍衞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親軍,不隸屬國。同時,又廣募漢民入伍,免其服役。一人充當府兵,全家即編入軍籍,不屬州縣。軍人及其家屬居城者置軍坊,居鄉者為鄉團,置坊主、團主以領之。這種軍民異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變。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這是個劃時代的改變,標誌着兵農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歸軍府統領的組織系統不變。

府兵制的結構特點:府兵的結構有着什麼變化?

唐七年級度恢復驃騎﹑車騎府舊稱。貞觀十年(636)外府更號折衝府,內府更號中郎將府。折衝府置折衝都尉﹑左右果毅都尉、別將(後置),作為府一級的將領。武后垂拱時府分三等。早自北周武帝時,府兵番上宿衞,分隸於中央的司衞、司武、武候三府。

隋初,左右衞、左右武衞、左右武候六個府各領軍坊、鄉團,統率府兵,繼承周制。煬帝統治時,原先不領府兵的衞或府也都加領,這樣領府兵的就有翊衞(左右衞所改)、驍衞(備身府所改)、武衞、屯衞(領軍府所改)、御衞(加置)、候衞(武候府所改),各分左右,共十二衞。

唐代因襲隋制,只是改屯衞為威衞、候衞為金吾衞、別置領軍衞、廢御衞、也是十二衞分領府兵宿衞(見十六衞)。此外,自北周、隋以來,領府兵的還有侍衞東宮的率府,唐代為左右衞率、左右司御率和左右清道率,稱為東宮六率,但領府很少。

內府置中郎將,副為左右郎將,以下團﹑旅﹑隊的設置略同外府。內府有親﹑勛﹑翊的區分,兵士分別號為親衞、勛衞、翊衞,合稱三衞。統領內府三衞兵的是:左右衞,統親府一、勛府二、翊府二,共五府;左右衞率,統親、勛、翊府各一;其餘衞、率,各統翊府一。

內府衞士取二品至五品官的子孫充當,外府衞士取六品以下官的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在此範圍內,徵發原則是先富後貧,先強後弱,先多丁後少丁。府兵雖然包括官僚子弟和一般地主,但仍以均田農民為主體。

府兵制創立以後,規定三年一揀點以補充缺額(玄宗時改為六年),其服役期限為二十一歲至五十九歲(玄宗時曾有縮減)。服役期間,府兵本身免除課役,但軍資、衣裝、輕武器(弓箭、橫刀)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糧食、均須自備。每一火(一火十人)還得共備供運輸的馬六匹(或用驢),即所謂“六馱馬”。自備資裝對於農民是沉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