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到底有多腐敗?李鴻章有多少財產?

李鴻章的家財到底有多少,這大概只有李鴻章自己知道,或者李鴻章自己也不太清楚。當時的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李鴻章的家財總該在千萬以上。當然,這裏的“千萬”,指的是銀元或銀子。

李鴻章到底有多腐敗?李鴻章有多少財產?

給李鴻章作傳的梁啟超算是知情人,他給李鴻章算過一筆賬,説李鴻章病死的時候,“家資逾千萬,其弟兄子侄私財,又千萬餘元”。容閎,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留美博士,也算是當時的消息靈通人士,他估計李鴻章死後“有私產四千萬以遺子孫”。容閎説的“四千萬”與梁啟超説的“逾千萬”相差比較大,可能的原因在於梁啟超説的是動產,而容閎説的包括了不動產。梁啟超算的包括李鴻章在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通商銀行的股份,還有南京、上海等地當鋪、銀號的“管業”,這些都是動產。李家還有很多不動產,比如數千頃土地,在全國各地數量巨大的房地產等等,如果把這些不動產都算進去,梁啟超説的就會和容閎説的靠近一些。

清末有個説法:“清代中興功臣中最富者,惟合肥李姓為最,兄弟六人,一、二、四房約皆數百萬……合六房之富,幾可敵國。”李鴻章家族是否真的富可敵國不易下定論,但僅就地產而言,近年有學者翻閲李氏地產目錄,得出結論説:“就地產來説,半個安徽是李家的”,“上海的半條華山路是李家的”,由此可知合肥李氏財富之巨。

李鴻章的財產從何而來?

李 鴻章有貪污受賄的嫌疑,但沒有確鑿無疑的證據。有人懷疑,1896年李鴻章代表大清帝國與沙皇俄國在簽署《中俄密約》(即《中俄禦敵互相援助條約》)時接受俄方300萬盧布的賄賂。又有人説,1898年李鴻章在和俄方談判《中俄旅大租地條約》時還接受過俄方另一筆50萬盧布的賄賂。這些指控未必成立,李鴻章是否犯下受賄罪和出賣國家利益罪還有待更確鑿的證據。但是即使所有關於李鴻章受賄的指控都成立,所涉受賄金額與其巨大的家財相比還是有很大差距。因此,李鴻章如果有罪的話,“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是一條最能成立的罪名。

既非貪污受賄,正式工資又很有限,李鴻章鉅額財產的來源就成了一個謎團。現今官員落馬,法院判決書中常常會出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字句,人們不免驚訝,一般人的財產來源總是一清二楚的,何以官員們“鉅額財產”會“來源不明”?屢見不鮮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事實,只能説明權力運作的灰色空間巨大,及由此帶來的巨大的灰色財富。從組織淮軍起,李鴻章手上就掌握了巨大的權力。之後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等職,權力自然更大。李鴻章搞“洋務運動”,如清末的費行簡所寫的《近代名人傳》所説:“創舉實業,則官私糅雜,無復條理,而招商、輪船、開平煤礦,皆有鴻章虛股甚多。”所謂“虛股”,如同現下所説的“乾股”(即股東不必實際出資就能佔有公司一定比例份額的股份),隨着輪船招商局、開平煤礦等“實業”的擴張和壯大,其好處當非常可觀。至於如何收受“乾股”,自有盛宣懷等人為之操辦,並不需要李鴻章費心勞神。

帝制中國的權力具有奇特的財富吸聚效應,李鴻章手上巨大的權力自然也難免為其帶來巨大的財富。有人説,李鴻章一生為人詬病,都是受長子李經方和門徒盛宣懷所牽累,正是此二人依賴李的大權,幹出無數損公肥私的事情。或許,李鴻章的巨大家財真是李經方和盛宣懷為之謀求而得,但沒有李鴻章手上的巨大權力,李經方和盛宣懷也就無法為之謀求巨大的利益,因此從根本上説,仍是權力運作的灰色空間太大所致。

在晚清,李鴻章身系國運,由此留下榮辱、褒貶不一的議論。這些議論之中,包括一副著名對聯的上聯:“宰相合肥天下瘦”。這句話中用得最妙的“合肥”這個詞,它語帶雙關,既指李鴻章系安徽合肥人,又寓“合當自肥”之意。官至宰相的李鴻章手上既有巨大的權力,那麼自肥就簡直是勢所必然的事。因此,“宰相合肥”簡直就是一個帝制中國的官場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