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因何決定重新編纂新的五代史書?

歐陽修在編撰新五代史時,寫給尹師魯的信中説“史者國家之典法也”,史書記載“君臣善惡,與其百事之廢置”,目的在於“垂勸戒,示後世”。在他看來,舊五代史還沒有完全做到這一點,有“繁猥失實”的地方,沒有起到它應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貶義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並以孔子編撰春秋的“義例”,作為自己立論的原則,用“春秋筆法”對五代歷史進行褒貶。

歐陽修因何決定重新編纂新的五代史書?

五代是一個封建分裂割據的時代,中原有後樑、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個小王朝的相繼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區分裂為吳、南唐、前蜀、後蜀、吳越、楚、閩、南漢、南平、北漢等十國。各個王朝統治的時間都比較短促,用歐陽修的話來説,“於此之時,天下大亂,中國之禍,篡弒相尋”(《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吳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弒者八,長者不過十餘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歐陽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論》),出現“置君猶易吏,變國若傳舍”(《新五代史·序》)。這種局面之所以出現,是由於唐“安史之亂”以後中央集權制度被破壞,地方藩鎮在大地主豪強勢力支持下,擁兵割據,獨霸一方。唐末黃巢農民大起義的革命威力摧毀了唐王朝,沉重打擊了舊的藩鎮割據勢力。但是,黃巢起義最後遭到了失敗。一批在鎮壓起義中形成的軍閥成了新的割據勢力。唐朝滅亡後,他們繼續霸佔一方,互相篡奪攻擊,造成了我國曆史上五代十國的短暫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於這種分裂割據現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據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封建道德的敗壞。

在歐陽修看來,五代是一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廟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亂世”(《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傳論》)。真是“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新五代史卷一七晉家人傳論》)因此,他採取了和編寫新唐書不同的做法。在新唐書中,他重視典章制度,不厭其詳地加以記載,而在新五代史中,由於他認為五代時期“天理幾乎其滅”,是一個“亂極矣”的時代,根本沒有什麼禮樂制度可談,因而他説:“五代禮樂文章,吾無取焉,其後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遺也。”因此,他除寫了司天考、職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沒有寫。

在編撰體例方面,新五代史改變了舊五代史的編排方法。舊五代史分梁書、唐書等書,一朝一史,各成體系;新五代史則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紀、列傳綜合在一起,依時間的先後進行編排。舊五代史不分類編排列傳;新五代史則把列傳分為各朝家人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雜臣傳,等等。

北宋亡後,北方的金政權在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新定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金史卷一二章宗紀》)。至於南方的南宋,由於理學盛行,更是獨尊新五代史。

由於歐陽修編寫新五代史後於舊五代史,看到了舊五代史編撰者所沒有看到的一些資料,他往往採用小説、筆記之類的記載,補充了舊五代史中所沒有的一些史實。如王景仁、郭崇韜、安重誨、李茂貞、孔謙、王彥章、段凝、趙在禮、範延光、盧文紀、馬胤孫、姚顗、崔税、呂琦、楊渥等傳都或多或少地補充了若干事實,有些則插入比較生動的情節,以小見大,使讀者加深對五代時期的人物和事件的瞭解。就歷史資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舊五代史是可以互為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