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朝特務機構 繡衣使者的職責是什麼?

漢武帝時期,中國出現了一支祕密警察,這些人身穿繡衣,手持節杖和虎符,四處巡視督察,發現不法問題可代天子行事。對於這類特殊力量,漢武帝給他們冠名曰“繡衣使者”,也稱作“繡衣御史”、“繡衣直指”、“繡衣執法”、“直指繡衣”、“直指繡衣使者”等,有時也簡稱“直指”。

西漢朝特務機構 繡衣使者的職責是什麼?

作為御史的一種,“繡衣使者”官位很低,且不是常設官員,但這些人是漢武帝專門挑選、為辦理專案特設的,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直接對皇帝負責,冷若冰霜,不講情面,很能震懾大小官員。

西漢繡衣使者作為中央的重要“使臣”,奉詔督察各地,一度非常活躍,甚至“威振州郡”,地位顯赫。許多史實表明,武帝至王莽時期,繡衣使者的地位是不可低估的。

從史料記載看,“繡衣使者”前期的職責主要是奉命“討奸”、“治獄”,督察官員、親貴奢侈、逾制、不法的事。他們神出鬼沒,無處不在,一度非常活躍,甚至“威振州郡”,令很多不法官員聞風喪膽。後來,隨着形勢變化,“繡衣使者”又有了“捕盜”的職責,也就是鎮壓農民起義。

軍隊當中有專門進行偵查活動的“候騎”和“斥候”,並且出現了專門管理偵查活動人員的官吏“候吏。”漢武帝天漢二年(前99年),使光祿大夫範昆及曾任九卿的張德等,衣繡衣,持節及虎符,用軍興之法(依照戰時制度),發兵鎮壓農民起義,因有此號。非正式官名。繡衣,表示受君主尊寵。史書當中並沒有將繡衣御史直接劃分到特務的等級,只是説這些人深受皇帝的信任與寵愛,執行皇帝的命令,尤其是鎮壓農民起義。後來此官職一直存在,在王莽時被稱為“繡衣執法”。亦省稱“繡衣”、“繡衣吏”。此時的繡衣御史並不是完全的間諜,只是負責鎮壓農民起義,還沒有履行監視人民這項職責。

漢武帝末年,盜賊羣起作案,大的團伙有上千人,小的團伙幾百人左右.朝廷派使者穿着精緻有繡花的衣服,拿着兵符,帶兵追擊這些匪徒,斬落的匪徒人頭達到一萬多顆.於是立了“沈命法”,法令內容説如果有多起盜竊案件發生,追捕卻不能一網打盡的,兩千石的官吏到下面的小官都要處以死刑.之後小吏們都害怕,就算有盜賊,也不敢去抓,怕捉不到反而因此要連累地方官,地方官也不準其上報.於是盜賊越來越多,當官的互相包庇,以躲避法律.到了光武帝當政期間,到處都發生盜賊作案,於是朝廷派使者到下面縣,讓盜賊自己互相檢舉揭發,只要是五個人殺了一個賊就可以免罪,小官有迴避故意放跑盜賊的,也不管,只管最後的結果.那些管理的區域內有盜賊但不去抓捕的,都不認為抓賊是負累,只管最後抓到了多少,只有那些藏匿盜賊的才判罪,於是大家都來抓捕盜賊,盜賊們都慢慢解散了.這兩件事都是治理盜賊的措施,但是漢武帝管得很嚴格所取得的效果,還不如光武帝寬鬆的治賊政策,其效果大家有目共睹.

原文:

漢武帝末年,盜賊滋起,大羣至數千人,小羣以百數.上使使者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斬首大部或至萬餘級.於是作“沈命法”,曰:“羣盜起不發覺,覺而弗捕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弗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盜賊寢多,上下相為匿,以避文法焉.光武時,羣盜處處並起.遣使者下郡國,聽羣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此二事均為治盜,而武帝之嚴,不若光武之寬,其效可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