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飾之 清代皇帝朝服

清代皇帝服飾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皇帝朝服及所戴的冠,分冬夏二式。冬夏朝服區別主要在衣服的邊緣,春夏用緞,秋冬用珍貴皮毛為緣飾之。其基本款式是披領和上衣下裳相連的袍裙相配而成。上衣衣袖由袖身、熨褶素接袖、馬蹄袖三部分組成;下裳與上衣相接處有襞積,其右側有正方形的衽,腰間有腰幃。而披須(又名披肩、扇肩)、馬蹄袖(又名箭袖)是清代朝服的顯著特色。

清朝服飾之 清代皇帝朝服

朝服的顏色以黃色為主。冬朝服祭祀、圈丘、祈谷用藍色,朝日用紅色,夏朝服常雩(求雨),祭祀時用藍色,夕月時用月白色,即淺色藍。朝服的紋樣主要為龍紋及十二章紋樣。一般在正前、背後及兩臂繡正龍各一條;腰帷繡行龍五條襞積(折襉處)前後各繡團龍九條;裳繡正龍兩條、行龍四條;披肩繡行龍兩條;袖端繡正龍各一條。十二章紋樣為日、月、星辰、山、龍、華蟲、黼、黻八章在衣上;其餘四種藻、火、宗彝、米粉在裳上,並配用五色雲紋。 御用朝袍是皇帝在登基、大婚、萬壽盛節、元旦、冬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禮和祭祀活動時所穿的禮服。

在我國,皇帝的朝服有着悠久歷史。據史料記載,早在黃帝之時已有之。《格致鏡原》裏記載:“黃帝始去皮服為上衣以象天,為下裳以象地”,“乃染五采為文章,以表貴賤,於是袞冕衣裳之制興”。此後,歷代相襲,認為衣冠冠制,關係國家興衰。至清,在入關前太宗就組織羣臣學習《金世宗本紀》,告誡羣臣不要學習漢人陋習,從北魏至遼金元“凡改漢衣冠者,無一不再世而亡”。若致滿洲衣冠,效漢人服飾制度,寬衣大袖,左佩矢,右挾弓,就好像把左手交給他人,“待他人割肉而後食”。認為漢衣冠不適於滿人常騎射的生活,於是創建了一套既符合於本民族特點,又利於騎射的冠服制度。

清帝朝服無與倫比

在清代冠服制度中,天子的服着又是最複雜最嚴肅的。當然其工藝之上乘、用料之考究、價值之昂貴也是無與倫比的。皇帝的服着,根據其不同的場合及功用,大致可分為禮服(包括端罩、袞服、冬朝服和夏朝服)、吉服(包括端罩、袞服和龍袍)、常服、行服和雨服五大類。各類服飾的用色、用料、功用、出席場合、紋飾等均有嚴格規定。下面筆者就僅以清代皇帝的朝服為例,簡單介紹一下。

清代皇帝的朝服也叫朝袍。它與龍袍的區別在於:

一,龍袍無披領而朝袍有披領;二,龍袍為衣裳相連屬的四開裙袍,而朝袍則為上衣下裳不相連屬的裙式袍。皇帝的朝服分為冬朝服和夏朝服二種。冬朝服是皇帝在秋冬季裏朝、祭之時所穿的柿蒂形、圓領、馬蹄袖披肩右衽、衣裳不相連屬的下裳為裙式的禮袍。其色有明黃、藍、紅、月白四種。其制有二:一是披領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為薰貂。紋飾為上衣兩肩前後五爪金正龍各一條,衣前後並列有十二章。清代天子的禮服和吉服上用十二章作裝飾已成不可或缺,“十二章”即是: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水藻、火、粉米、黼、黻。因相傳“日、月、星辰”能“普照天下”;“山”取其仁,可仰也;“龍”取其能變化,能興雲作雨;“華蟲”取其“文采昭著”;“宗彝”為宗廟尊者,表示“不忘祖先”;“藻”是有花紋的水草,取其“有文”;“火”取其“炎上”能取暖;“粉米”取其“養人”;“黼”用黑白二色成斧形,象徵“權威”;“黻”用青黑二色繡成弓相背的形狀,象徵“見善背惡”。故用“十二章”來裝飾天子之禮服吉服以象徵天子“如天地之大,萬物涵覆載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囿照臨之內”。衣下為襞積(打折),襞積上為五爪金行龍六,其間飾以五色雲。此朝服是皇帝在十一月七年級至次年正月十五上元節期間朝祭之時所穿。二是披領及袖俱為石青色。袍邊為片金加海龍皮緣。其紋為上衣兩肩前後五爪金正龍各一,腰帷五爪金行龍五,衽五爪金正龍一。下有襞積,襞積前後五爪金團龍各九。裳五爪金正龍二,行龍四,披領五爪金行龍二,袖端五爪金正龍各一,並列有十二章在裳。其間飾以五彩雲,袍下幅為八寶平水。此制冬朝服是皇帝在十一月七年級前和次年正月十五上元節之後秋冬朝祭之時所穿。而皇帝根據自己的活動內容及時間來選擇不同形制不同顏色的朝服。皇帝在大朝時着明黃色朝服;南郊祈谷、常雩時着藍色朝服;東郊朝日時着紅色朝服;夕月則着月白色朝服。

皇帝的夏朝服,大致形式雷同於冬朝服,是皇帝春夏季裏朝祭時所穿的朝服,唯其色其制稍稍有別於冬朝服。夏朝服之色僅明黃、藍、月白三種,其功用場合皆同於冬朝服。其制僅一種,披領及袖所用之色,整衣形式和花紋皆與冬朝服之第二式相同,唯其袍邊均沿片金緣,並且根據氣温的變化還有緞、紗及單、袷之分。

古之盛世,創制顯庸,不僭不濫,不敢怠荒。帝王之服,其料、其工、其盛皆臻至尊,至滿清更甚。然昔日代表皇帝至高無上地位的朝服已退出了歷史舞台,但作為古代文化遺存,已成為研究古代文化、政治、經濟、工藝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