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殖民 宋元時期國人的海外開拓

宋代海船出土

中國古代殖民 宋元時期國人的海外開拓

漢唐時期,中國的對外開拓主要是沿陸路拓展,尤其是西域方向,海洋方向的發展有限。主導中國海外貿易的商人仍是蕃商。往來中國的貿易船多以蕃舶為主。兩宋時期,陸路西向發展受阻,中國的對外開拓方向為之一變,海洋開拓事業逐漸發展。

宋代以後,中國政治、經濟中心南移,海洋開拓的物質基礎逐漸堅實,南中國沿海地區的對外貿易得到迅速發展,耕地面積擴大,糧食產量增加,蠶桑、棉花、茶、麻、水果等經濟作物大量種植。農產品商品化推動了國內貿易發展。宋元時期手工業的發展,奠定了中國出口商品的生產基地。兩浙、四川和整個沿海地區的絲織業比較發達,絲綢種類繁多,產量大。元代絲織業和棉紡織業在宋代的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發展,元代來華的意大利大旅行家馬可波羅提到,華商運往印度的商品以棉、絲綢為大宗。元代典籍《島夷志略》記載的中國輸往海外的棉紡品有土布、大棉布等34種。宋代瓷器業集前代之大成,產品大量遠銷海外的瓷窯有浙江的廣元、温州、雲和、麗水;福建的泉州、德化、汀溪;廣東的潮州、廣州等。

宋元時期發達的造船業和航運業,也是宋元時期海外貿易發展的最重要物質基礎之一。北宋時期將指南針應用於航海是航海史上劃時代的事件,使以往的中國帆船沿岸航行發展為跨洋航行。南宋時期,指南針成為中國海舶普遍的導航手段。宋元時期,中國造船業異軍突起,所造船舶規模大,數量多。大型中國海舶載重達10000-12000石(500-600噸),同時還可搭載500-600人。中型海舶載重2000-4000石,搭載200-300人。宋代出使高麗的神舟,身長達16.87丈,載重約1000噸,其規模與鄭和“寶船”不遑多讓。(注:本師韓振華認為,鄭和的“寶船”實際上身長15丈。參見韓振華:《論鄭和下西洋船的尺度》,《航海交通貿易研究》,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出版,第292頁。)宋元時期中國航海技術和造船業的發展,一改前朝中外貿易以蕃商、蕃舶為主的態勢,中國帆船和華商成為中國海外貿易的主角

當中國帆船和華商成為中國海外貿易主角後,其活動領域之廣也遠非前代可比。唐代初年宰相賈耽考訂的“廣州通夷道”,提及東亞和印度洋水域的29個海外國家和地區。成書於南宋後期的《諸蕃志》,記載的南海國家有53個國家和地區。元代前期成書的《大德南海志》,記錄了與廣州通商的海外國家和地區有143個。元代末年成書的《島夷志略》,涉及的海外地名達200多個,其中99個國家和地區是作者汪大淵“皆身以遊覽,耳目所親見”,遍及東南亞和印度洋沿岸。浩浩蕩蕩的鄭和下西洋所歷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並未超出元代華商活動的區域。

宋代政府鼓勵海外貿易。朝廷獎掖海外貿易的措施有二:一是招誘蕃商來華貿易,二是鼓勵中國商人出海貿易。元代的海貿政策雖然時緊時鬆,但整體上還是鼓勵海外私商貿易。(注:關於宋元時期海貿政策的詳細討論,參見廖大珂:《福建海外交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157頁;喻常森:《元代海外貿易》,西北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45-123頁。)隨着海外貿易的發展,海商水手相率赴洋,足跡遍及日本、南洋和印度洋沿岸,很多華商水手因各種原因長期住藩,成為華僑。緬甸烏爹“俗厚民泰,故販其地者十去九不還”。馬來半島的龍牙門(現新加坡一帶)“男女兼中國人居之,多椎髻穿短布衫,系青布捎”。“有跡象表明這個時期福建及廣東的商人社羣遍佈於佔婆、柬埔寨、蘇門答臘、爪哇等港口。”更值得注意的是爪哇和蘇門答臘的大規模華人社會的形成。根據隨鄭和下西洋的馬歡、費信、鞏珍歸來後的記載,爪哇的杜板、新村、蘇魯把益等地皆有華人聚居。杜板居民“約千家,以二頭目為主。其間多有中國廣東及漳州人流居此地,雞羊魚菜甚賤”;新村“番名革兒昔,原系沙灘之地,蓋因中國人來此居,遂名新村。至今村主廣東人也,約有千餘家”;蘇魯把益“番名蘇八把牙,……亦有村主,掌管番人千餘家,其間亦有中國人”;“國有三等人,一等回回,皆是西番各國為商流落此地。……一等唐人,皆是廣東漳泉等處人,竄居此地,食用亦美潔,多有從回回教門受戒持齋者”。在蘇門答臘舊港,“國人多是廣東、漳泉州人逃居此地,人甚富饒,地土甚肥。”東西洋考》記載了蘇門答臘舊港地區另一股以樑道明為首的華人勢力,“永樂初年,三佛齊竟為爪哇所破,廢為舊港。是時南海豪民樑道明竄泊茲土,眾推為酋。閩廣流移從者數千人。”

宋代海船

宋元時期,中國海外拓殖事業至少已經達到以下程度:

1.發展大規模海外貿易的物質基礎已經形成。南方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的發展,使一大部分人力從農業、手工業中分離出來,成為商人,也提供了可供出口的農產品和大量的廉價手工業產品,這意味着貿易商品從奢侈品過渡到大眾消費品為主,使大規模商品出口成為可能。中國商品,成為東亞、西洋貿易的主要商品。航海技術和造船業的發展使中國帆船能進行遠洋航行,成為中外海上貿易的主要運輸工具。掌握中國商品和中國商船的中國商人,成為中外貿易的主角。鄭和時期的造船技能,似乎並未超越宋元時期的造船業。

2.宋元時期朝廷實行開放的對外政策,鼓勵海外貿易,海外華商網絡初步形成。中央政府雖然力圖管制海外貿易,但仍給予海上私商一定的發展空間。中國私商網絡遍及東亞和印度洋水域。(注:關於宋元時期的華商網絡的研究,參見莊國土:《論早期海外華商經貿網絡的形成(11-15世紀初)》,《廈門大學學報》(哲社版)1999年第3期。)印度以東水域的貿易,基本上由中國海商主導。傾國力進行的鄭和下西洋,其活動也基本上與宋元海商的活動範圍相仿。

3.華人聚居地出現。海外華人已開始有自己的集中聚居處,而且規模可觀。明初爪哇新村和蘇門答臘的舊港各有數千家和數千人聚居。海商集團有自己的組織機構和武裝。樑道明為數千家之首,雄視一方。陳祖義為當地華人頭目,嘯聚數千人馬。聚居的華人從事共同或相互聯繫的職業,即海上貿易及劫掠活動。

元末明初東亞和印度洋水域的中國海商網絡的初步形成和東南亞大規模華人社區的建立,是中國海外拓殖史上最值得推崇的事情。如果説以前中國海外商務擴張僅是貿易的發展帶動零星海外移民,到元末明初,則進入貿易和移民並行和互動階段,若假以時日,中國海外殖民事業當有大成。然而,這一進程則被明朝前期的海禁和敵視海外移民的政策所斷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