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褚民誼的骯髒伎倆 想“獻”孫中山肝臟祈活

大漢奸褚民誼在汪偽政府中任外交部長、行政院副院長、廣東省長等偽職。日本投降後,褚民誼配合軍統協助“誘捕”陳璧君。他在關押期間,主動寫自白書,料想能將功折過。他在答辯書中寫道:“總之,不要把有用之食物養一無用之老人,覺得太不經濟,所以本人情願以一死了之。因本人久將生死、譭譽、名利等置之度外……總之,蔣先生是主張抗戰救國,汪先生是主張和平救國,彼此主張不同,而救國則一。現在勝利到來,抗戰者可稱勞苦功高,與國同休。可惜汪先生忍辱負重,中道崩殂,不獲躬逢其盛,然而國真得救,吾知汪先生亦必含笑於九泉矣。本人追隨兩先生有年,一則慶其救國之告成,一則歎其救國之情良苦。倘謂罪所當誅,俾得追隨汪先生於地下,決當引領待罪,毫無餘憾。”

漢奸褚民誼的骯髒伎倆 想“獻”孫中山肝臟祈活

雖然他口口聲聲不怕死,但卻要求用手中的一件“國寶”和法庭交換活命,這是什麼“國寶”呢?

1946年4月15日下午2時,江蘇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開審理褚民誼漢奸案,到庭旁聽者極多。褚民誼在法警押解下走上被告席,身後是一片唾罵“大漢奸”之聲。檢察官韓燾站起來説:“本案起訴要旨與起訴書同,褚民誼,你對檢察官的起訴有何辯解?你有何要辯論的嗎?”

褚民誼答辯道:“我當然有一肚子的話要説。檢察官説南京政府是想推翻重慶政府,説有了中央政府,何必再要南京政府?……要知南京政府是在日本鐵蹄之下,日本佔領之特殊情形下,而來救國救民的。和平救國是用和平的方法來折衝的,像重慶祕密派人來南京,我們決不追究,甚且或要掩護他們……”

他為漢奸塗脂抹粉,辯護説:“檢察官説南京政府無利於人民之處,我可以舉一個例子:蘇州如果沒有陳則民當時出來維持,恐怕蘇州到現在不是這樣的,市面人民恐怕也要受到更大的害,這是蘇州人所知道的。華中支那的幾個公司早已成立,由於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來交涉取消了四個。這都是在敵武力下以和平方法爭回來的,這就是和平抗日。南京政府在日本人鐵蹄之下來支持人民……”

説到這裏,褚民誼略顯有些激動,提高了聲音:“本人認為,我們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家不應孤注一擲,一定要像汪先生所説,忍辱負重來維持地方與人民,而來收回失地才對……我的意思是説,如果英美登陸仍在抵抗而不策應是漢奸,或勝利後還在擁兵自衞的也是漢奸。南京政府於敵人投降之後的第二天即自動撤銷,就不應算是漢奸了。”

他慷慨激昂大聲説:“本人在外交部長時因為沒有什麼事情可辦,對於日本人佔我民間房屋或其他不利於人民的事,我就出來與他爭論。日本人因為我的年紀大、聲望高,對我交涉的事也讓出來或改正,這也可以説是我抗日的一種方法……當時我國武力不及,已退到後方,試問人民是否希望有人出來維持他們呢?所以南京以和平方法抗日來維護人民,總是不錯的。至於下面的人有不好的地方或貪污不法的行為,那就非南京的本意了。”

褚民誼稍喘了一口氣,繼續説:“再説到日本投降後至今,中央有許多地方還未接收到,而南京政府昔所能統治的地方都是抵抗別的組織,等待中央來接收,所以現在江南一帶能有今日,這都是南京政府的力量,人人所共知的,不待本人贅述。這不能説南京方面無利於國家吧……”

4月22日,江蘇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審判長推事孫鴻霖莊嚴地宣佈:

“被告褚民誼因漢奸案件,經本院檢察官起訴,本院判決如下:褚民誼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予以沒收!”

當褚民誼被押出法庭時,滿天春雨,颯颯而至。他心裏明白,雖平生九死一生,如今卻難逃此劫。褚民誼一方面表示不怕死,稱“俾得追隨汪先生於地下……毫無餘憾”。但另一方面,他還是想為自己做最後一次努力。他想到一個或許能活命的方法,於是向法官聲稱自己有重要的國寶,條件是交出來換自己的生命。他手裏的“國寶”,就是孫中山的肝臟標本。

原來,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於北平協和醫院逝世後,其遺體解剖,肝臟被泡在福爾馬林藥水中,裝在一個大玻璃瓶裏。孫中山的靈櫬在1929年6月1日奉安南京中山陵,而其內臟當時保存於協和醫院裏。1942年3月下旬,褚民誼去北平“公幹”之際,得知孫中山內臟的下落,遂分別用玻璃瓶盛好,再用藥水浸泡,瓶外覆國民黨旗、國旗各一,再以兩木匣裝好,帶至南京。

軍統負責人鄭介民聽説此事後,立即趕往蘇州監獄提審褚民誼。據褚民誼交代:“太平洋戰事爆發後,日軍接收各地英美財產,至北平協和醫院,發現該院研究室內藏有總理遺體腑臟標本。嗣南京偽府獲悉,故派我於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赴北平,經與日大使館北平事務所及敵酋岡村寧次商洽,允攜回南京。故於二十七日至協和醫院取出,隨即至天津,二十八日乘車南下,二十九日抵浦口,當即赴陵園,暫供於總理靈櫬後面,至四月一日始正式恭奉置於靈櫬之前面,不知現在是否存在。至切片及蠟塊與臨牀紀錄等,現由上海湯醫生保存。因湯曾留學比國,專攻癌症,經汪逆兆銘之同意,借與湯醫生研究。”並謂“總理逝世後,協和醫院在表面上已將其腑臟取出焚化,即孫夫人及孫院長與在院照料之吳鐵城、鄭洪年亦不明底藴,僅知業已焚化。”

鄭介民又派員詢問當時孫中山的衞士長、時在陵園管理委員會任警衞處長的馬湘。馬湘説:“本人追隨總理有年,未嘗遠離,總理逝世後,以當時悲慟逾恆,故雖曾親視含殮,究以淚眼暈花,未及注意,而在遺體解剖時,以奉命侍衞孫夫人,故未親見,僅聞五臟取出後焚化,裝入一紅色瓶內,放置於北平碧雲寺之衣冠冢,其後或徑隨靈奉安於南京陵墓內亦未可知。”

於是,鄭介民親自赴上海鐳射醫院找到治療癌症的專家湯齊平醫生,從他那裏取回孫中山的肝臟切片,返回南京。5月22日鄭介民向蔣介石邀功,説是自己探聽到總理肝臟的下落,並親自把“寶貝”找回

5月29日,最高法院特種刑事庭判決:對於江蘇高等法院之判決為“原判決核准”。褚民誼之妻陳舜貞不服,多方奔走,終於在炎炎的夏季有了迴音,蔣介石對褚民誼漢奸一案終於有了從輕處分之手諭,但仍然沒有逃脱被槍斃的下場。

8月23日,蘇州城已有陣陣秋意,暮蟬悽切,迴響在蘇州獅子口第三監獄的刑場外。中午,執行命令的時間到了,褚民誼原希冀獻出“寶物”以獲得法庭寬大,然而結果換來的還是子彈,褚民誼欲哭無淚,好不甘心。法警一聲槍響結束了褚民誼的生命,卻留下種種傳説。

有一種説法是:蔣介石曾將從輕處分褚民誼的手令交給褚妻陳舜貞親攜,讓其面交江蘇高等法院審判長孫鴻霖。在陳坐車從南京去蘇州的途中,不知是小偷還是蔣指使的特務將手令偷走,陳舜貞拿不出憑據,褚民誼遂被槍決。第二種説法是:最高法院已復判“維持原判”,將蔣介石的手諭頂了回去。

到底如何?貓膩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