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別用內疚感控制孩子

每個人,包括孩子,都有自己的道德倫理標準。若自己的行為甚至意識,違背了這個標準,就會產生內疚感。

媽媽:別用內疚感控制孩子

我們總是認為,一個孩子有了內疚感,説明他知道自己錯了,便不會“壞”到哪裏去。如此,內疚似乎是一種良性情感。因此,我們有時會有意無意地給孩子製造一些內疚感。

但這種“良性情感”,卻每每讓人心裏不好受。為了消除內疚,孩子經常會做很多並不是自己想做的事,甚至因此被內疚“牽着鼻子走”。

你或許正在高興,孩子因為內疚而做出迎合你的事情。事實上,他只是受到內疚感控制,已經失去自己了。

商場裏,一個6歲的男孩和他的媽媽有這麼一段對話:

“媽媽,我要那個猴子。”男孩指着一個玩具猴央求媽媽。

“猴子有什麼好的,你已經有那麼多玩具了。”

“我要啊!”男孩強調。

“你什麼都要,不是好孩子,媽媽不喜歡你了。”

“我就是要啊!”男孩哭鬧起來。

“媽媽買不起啊,你爸爸都沒有給我們錢。”媽媽沒有繼續批評,而是想到自己的婚姻,想到丈夫對家庭對自己全不負責,越想越傷心,不禁流下了眼淚。

男孩看到媽媽哭了,很驚恐,自己反而不哭了。他走到媽媽面前,拿自己的衣服袖子幫媽媽擦了一下眼淚,異常懂事地説:“媽媽,我不要了,你不要哭,我以後長大了,給你錢買很多東西。”

這個男孩並不明白媽媽為什麼哭起來,他只是覺得是自己的行為讓媽媽難受了,自己是個壞孩子,他心裏感到內疚,不想做個壞孩子,因此放棄了自己的願望,照料**的情緒去了。

當媽媽説“懂得疼愛媽媽,真是個好孩子”,並親了他一口時,小男孩也滿足了,因為媽媽給予自己獎賞了。

從此,男孩有了一個模式:放棄自己的願望,照顧好媽媽的情緒,不讓媽媽悲傷,這樣就是好孩子,能得到誇獎。如果堅持自己的願望而讓媽媽為難,就不是好孩子了。

男孩得出這麼個模式的結論,是因為他感覺內疚。內疚與憤怒、害怕、恐懼、哀傷等“油然而生”的情感不同,是經過我們的內在道德判斷後才產生的,所以屬於道德情感的範疇。

但這種受道德譴責的感覺讓男孩不舒服,像是對自己的懲罰。

人類行為動機一般有兩類:獲得滿足與逃避懲罰。既然內疚是自己對自己的懲罰,就要逃避,方式就是必須付出愛,如果沒有付出,就會更內疚。於是男孩壓抑了自己的願望,而且撒了一個謊,那就是自己不要玩具了。

大人們自己有時就是這樣,因生活、婚姻不盡如人意,而感覺恐懼和無力。恐懼和無力的直接反應就是對身邊的人有強烈的期待感,事實上,是在期待身邊的人來拯救自己,哪怕只是一個沒長大的孩子。

這位母親就是把孩子當成婚姻挫敗後的精神支柱,孩子懂事就是她的期待,是她滿足自己價值的一個渠道。而男孩在放棄自己願望的那一刻,完成了媽媽的理想期待。

但男孩幼小的心靈並不能懂得,媽媽是大人,她需要自己承擔她的責任和情緒。

內疚只能是因為“犯了錯”,或者沒做到該做的事情,但這個男孩卻承擔了本來不屬於他的內疚感,儘管他的媽媽也許是無意識的。

但有時候,我們仍會有意識地給孩子製造內疚感,讓他變成一個孝順聽話的孩子。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孩子在做功課,媽媽在旁邊做家務,並不時停下來敲敲自己的背,神情有些痛苦。孩子站起來説,媽媽我來吧。這時媽媽就會説,不用,只要你聽話,媽媽累點沒關係,因為媽媽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

孩子這時候就只好埋頭努力做功課,因為他的心裏有了內疚感。為了逃避這種讓人不舒服的內疚感,他就必須去報答那個使他內疚的人。但是,他想幫媽媽幹活的念頭已經被剝奪了,於是他只能想,我要為媽媽努力學習。

孩子為了迴避內疚感做出了努力學習的行為,而父母就這樣控制了孩子的行為——孩子去做功課了。這在心理學上叫內疚感控制。

內疚感控制的結果往往是,孩子經常性地去做取悦或者報答你的事情,而不是原本他想去做的事情。這個因為內疚而去做功課的孩子,他似乎顯得很乖很聽話,但事實上,他學習的動機已經不單純了,是在內疚感控制下,“為了媽媽”所做的行為。

你或許因為孩子聽話而心裏舒服了,但事實上他已經失去了自己,因為他已經沒有空間去做自己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也是類似道理。家長的暴力懲罰有兩個目的:第一,讓孩子體會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這樣孩子就會因違背自己的道德感而使自己內疚。第二,就是讓孩子知道,這一切都是為他好,用暴力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愛”,然後告訴孩子,“要用我能接受的方式來表達你對我的愛”。説到底,還是在讓孩子體會內疚感。

我們的傳統似乎傾向於這種“孝順”的培養,而這個培養過程往往就是給孩子製造內疚感的過程。這個過程帶來的後果,或許就是培養出只為“報答、補償”的愚孝子,失去自己;也或許是另一個極端——徹底逃避內疚感的糾纏,放任自流。

當然,這並不是説,為了不壓抑孩子的“自我”,孩子就可以完全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用為自己的過失感到內疚。譬如他欺負了鄰居家的小妹妹,或者他把教室的地板給弄髒了,我們還是希望他在接受批評之後,可以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能夠因為心裏的內疚感而做出彌補的行為。因為這才説明孩子在這次犯錯時,獲得了初步的道德評判能力。(如何培養高情商的孩子)

即使如此,這種“應該的內疚感”也要有限期,不應該持續存在,更不應該持續地受到內疚感控制。否則,孩子便會一直處在內疚與逃避內疚的怪圈中,處在“內疚控制”中,一直在做許多自己不願意,卻必須做的事情。

而人生的本質便會因此發生變化:本來是自由追求快樂的過程,為了逃避內疚,變成逃避痛苦的過程,整個行程都是小心翼翼、戰戰兢兢的,宛若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鮮有快樂可言。

適當的內疚感所促使的行為或許可以使你的過失有所補償,但持續的內疚感並不能給人際關係帶來實質的好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親子之間,除了不存在所謂權力,沒有誰虧欠誰,平等相處才是健康的。

不要人為地給孩子製造內疚感,尤其是本不屬於他的內疚感。即使他有了過失,也請允許他在做出彌補的行為之後,讓內疚感從此結清賬目。這樣才能讓他成為他自己,也才能重新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