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懲罰方式

1、事先把合理的懲罰後果告訴孩子

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懲罰方式

對於孩子的不良行為給予一定的處罰,能夠使孩子明白行為和後果的關係,同時也可以教會他什麼是責任--承擔這個後果就是他的責任。著名教育專家蒙謹認為,如果父母決定使用這種處罰方式,那麼最好事先向孩子解釋清楚後果將是什麼,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警告。

然而,有時我們對孩子的行為並不能先知先覺,那該怎麼辦呢?合理的反應是,看到孩子有了不好的行為,父母就必須針對這個行為想出一個適度的處罰結果,然後馬上執行,決不能緩行。

2、失去某些特別待遇

你的孩子是否也有他最喜歡的一些特別待遇呢?比如看哪一個動畫片,玩某個玩具,或者想晚上9點上牀睡覺而不是8點半?如果有,一旦你的孩子有了不好的行為,你也可以剝奪這個特權。但是,父母一定要慎重,不要一次剝奪太多,時間過長。

對於那些6歲以下的孩子,使用這種處罰方式僅限於1天,而不是一個星期,甚至更長時間。1天的處罰是讓孩子每天都約束自己,知道該如何選擇,是選擇和同伴打架呢,還是選擇和睦相處。處罰時間不宜過長的另一個原因是,通常父母在幾天過後就心慈手軟了,這就會危害到處罰方式的有效性了。

3、事不過三

如果想讓孩子事先認識到一個重大的必須承擔的後果,比如得不到他最喜歡的玩具,失去他的最愛,那麼“事不過三”處罰方式的效果就會更好。每次孩子調皮搗蛋了,不必説教,只要告訴他:“我們都不該打人。這是第一次!”,然後明確警告孩子重大的後果是什麼。當他下一次又打人的時候,就告訴他:“這是第二次!”,第三次打人的時候,告訴他:“這是第三次!”,然後馬上實施預先警告的那個處罰。

4、對於好的行為有所獎勵

有的父母把獎勵方法和畫3個笑臉的方法結合起來了:他們先把一些獎勵品放在盒子裏,如果一天下來三個笑臉全都被畫了叉,就拿走一個獎勵品。目的是讓孩子有一種渴望,期望自己一天的行為使所有獎勵品都完整無缺。總而言之,無論父母選擇哪種獎勵方法,都必須確保獎勵的物品適宜孩子的年齡,而且能夠足夠吸引孩子從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在給孩子獎品的時候,不要忘記表揚他的好的行為。

5、對於不好的行為開罰單

如果孩子的年齡足以使他明白好的行為會有獎勵的含義,那麼他也就會懂得自己要為不好的行為支付罰金。通常5歲以上的孩子就可以接受金錢的獎懲方法了。著名教育專家蒙謹認為,孩子們非常渴望能夠用自己的錢去買玩具,所以這種方法也很有效果。

6、追加一些家務活

有的孩子會為了躲避他不喜歡的家務活,就選擇服從於父母的規矩,表現得很合作。6歲的小青就屬於這一類的孩子。每次他一有不好的行為,他的媽媽就會要求他:“過來,把垃圾袋套在垃圾桶上。”或者讓他負責拿簸箕,一起掃地。

當然,給孩子加的家務活要與他造成的後果相聯繫比較好,別讓孩子認為家務本身是一種懲罰。也可以讓孩子做一些他以前沒有做過的家務,當作對他不良行為的一種懲罰。

7、引導孩子把注意力轉換到其他事情上

有時候,父母把孩子帶走,離開當時的處境,反而能夠使他冷靜下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旦孩子犯錯,有些父母就喜歡針對問題喋喋不休地説教。與其這樣,還不如帶他出去走走,換個環境。走一段時間過後,再告訴他:“我很愛你,但是我決不允許你打人。”

無論父母使用哪種管教方式,都應該事先給孩子解釋清楚。不要等到孩子一犯錯,才開始管教,懲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