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採集和指紋採集;
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繫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在1984年前的名稱寫作“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採集和指紋採集;
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繫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在1984年前的名稱寫作“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