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炭的燒製方法原理

木炭的燒製方法原理

1、木炭是通過加熱的方式將木頭中的氣體和液體揮發出去。剩下物質就是木頭的固體可燃物部分。

2、用泥土築窯、滿裝木材、從窯門或火門點燃燒,使木材在窯內炭化,揮發物逸出而剩餘木炭。

3、把乾餾和木材一起在火門點燃燒,可製作黑炭和白炭兩種木炭。

近幾年我國木炭行業發展速度較快,木炭行業在國內和國際市場上發展形勢都十分看好。據智研諮詢統計:雖然受金融危機影響使得木炭行業近兩年發展速度略有減緩,但隨着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逐漸消退,我國木炭行業重新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

木炭主要成分是碳元素,灰分很低,熱值約27.21-33.49兆焦/千克,此外還有氫、氧、氮以及少量的其他元素,其含量與樹種的關係不大,主要取決於炭化的最終温度。木炭屬於憎水性物質,灰分含量在6%以內,孔隙佔木炭體積7%以上,比重一般為1.3-1.4,發熱量取決於炭化條件,一般在8000千卡/千克左右,木炭的還原能力大於焦炭。

活性炭具有吸附性能、催化性能,它不溶於水和其他溶劑,具有物理和化學上的穩定性。除了高温下同氧接觸、同臭氧、氯、重鉻酸鹽等強氧化劑反應外,在實際使用條件下都極為穩定。由於活性炭作為吸附劑的優異特性,所以活性炭的用途非常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