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張罰單!浙江衢州一飯店未配備公筷公勺被罰款50元

今天,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浙江衢州市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未配備公筷公勺的飯店開出了50元的行政罰單。據證實,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公筷公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

全國首張罰單!浙江衢州一飯店未配備公筷公勺被罰款50元

▶不使用公筷公勺違法嗎?

根據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的《衢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餐飲服務機構未配備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個人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5月26日,江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江山市雙塔街道縣河西路的一家飯店發現,該飯店未為兩人以上就餐者配備公筷公勺,也沒提供分餐服務。於是,執法人員向經營者姜女士開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50元罰款。

據介紹,該局已是第三次查到這家飯店未配備公筷公勺。在此前兩次檢查中,他們已免費向該飯店提供了公筷公勺,進行了教育引導。結果,5月26日中午再次查到不為顧客配備公筷公勺現象,兩位執法人員隨即當場做出上述行政處罰。開完罰單後,執法人員再次要求飯店負責人立即配備公筷公勺,並引導消費者使用公筷公勺。

全國首張罰單!浙江衢州一飯店未配備公筷公勺被罰款50元 第2張

當天下午,江山市市場監管局賀村分局開出了第二張5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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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衢州市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未配備公筷公勺的飯店開出了50元的行政罰單。據證實,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公筷公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

早在2018年9月30日,衢州市文明辦、衢州市餐飲行業協會向全體市民和餐飲單位發出了“夾菜用公筷”“每桌有公筷”“主動用公筷”倡議,推動“公筷公勺,用餐有禮”。

經過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衢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其中,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為義務性規定設置相關罰則,這在全國尚屬首創。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兩人以上就餐應當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餐飲服務機構應當配備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務。”第四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餐飲服務機構未配備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個人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其中,餐飲服務機構屬於星級飯店、綠色飯店、特色文化主題酒店的,由文化旅遊主管部門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5月26日,江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江山市雙塔街道縣河西路的一家飯店發現,該飯店未為兩人以上就餐者配備公筷公勺,又沒提供分餐服務。於是,執法人員向經營者開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50元罰款。據介紹,該局已是第三次查到這家飯店未配備公筷公勺。在此前兩次檢查中,他們已免費向該飯店提供了公筷公勺,進行了教育引導。結果,5月26日中午再次查到不為顧客配備公筷公勺現象,兩位執法人員隨即當場做出上述行政處罰。開完罰單後,執法人員再次要求飯店負責人立即配備公筷公勺,並引導消費者使用公筷公勺。當天下午,江山市市場監管局賀村分局開出了第二張50元罰單。

對此,有人表示不解,認為是小題大做。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夏學民表示,正如近年來各地推行生活垃圾分類一樣,餐飲服務機構配備並使用公筷公勺,不僅是一種值得倡導的文明行為,更是餐飲服務機構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此次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最新立法作出處罰,50元罰單雖小,但警示意義巨大。今後,就餐者也應主動選擇公筷公勺。”夏學民説。

百姓餐桌無小事,一筷一勺見文明。如今,浙江各地正在深入開展公筷公勺進餐飲專項行動,從倡議倡導到行政推動再到立法修約,全民推廣、全面普及,讓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都自覺使用公筷公勺,工作層層推進,效果逐步顯現。“一筷一勺”正帶動城鄉文明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併成為一種新的用餐習慣。目前,衢州市全市十桌以上餐飲單位配備使用公筷公勺率達100%,民調顯示居民使用率約61%。

(原題為《浙江衢州開出全國首張未配備公筷公勺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