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在華遺留化武問題拖延 三次要求延期處理

磨蹭!拖拉!據日本共同社報道,8月15日至18日,中國民間組織“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與“遺留毒氣受害事件訴訟律師聯絡會議”等組成的日方執行委員會在東京大田區共同舉辦了一個攝影展,不僅陳列了戰時日本皇軍在廣島縣大久野島製造毒氣的工廠照片,還陳列了中國受害者的生活照片。把這個至今仍然沒有解決的問題用鏡頭反映出來,顯示出日本在處理在華遺留化武問題上的磨蹭!拖拉!

日本對在華遺留化武問題拖延 三次要求延期處理

筆者説日本磨蹭、拖拉是有根據的。早在1999年7月,在《關於銷燬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備忘錄》中,日本政府就明確表示,要誠懇地履行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銷燬責任,原則上以2007年4月處理完畢為目標。同時允諾日方為處理和銷燬遺棄化學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技術、人才和設備,中國做出讓步同意將發現的化學武器不運回日本,在中國境內進行銷燬。

但日本並沒有如期實現這個承諾。後來,日本外務省面有難色地找中國協商,説已經向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提出申請,要把銷燬工作延後到2012年4月。事實上,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陳旭日前在荷蘭透露,截至2015年5月底,已經安全回收日遺化武5萬多枚,其中3.8萬枚已經被銷燬。但是,不要忽視,中國東北的哈爾巴嶺是目前大陸境內發現的最大日遺化武埋藏點。根據中日雙方調查,這裏至今還埋藏着日遺化武大約33萬枚!

此刻,筆者情不自禁地想問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第一,當你在8月14日發自內心呼喊“不能讓與戰爭毫無關係的子孫後代擔負起繼續道歉的宿命”的時候,你知道你的祖先——日本軍隊把多少化武遺留在中國嗎?第二,當你高喊着要建立“自由、人權”的社會時,你知道這些遺留化武威脅着多少中國人的人權與自由嗎?第三,當你高喊着要遵守國際法的時候,你為什麼不遵守國際法處理在華遺留化武呢?第四,當你急急忙忙一定要“按時”在國會通過11個“戰爭法案”的時候,為什麼不能“按時”在中國銷燬這些日本皇軍遺留的化武呢?第五,當你派人到靖國神社代繳“祭祀費”的時候,為什麼不能追加日本政府處理在華遺留化武的費用呢?第六,當中國人看着哈爾巴嶺漫山遍野的遺留化武時、看着1241例受害者得不到賠償時,中國人能不找投擲這些化武人的子孫後代嗎?(作者系《日本新華僑報》總編輯)